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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第1页)

要知道他媳妇要是真的在写信后的第十五天后准时出发,那离她到这就只有三天的时间了,这三天的时间他要把房子的事情搞好,把家具领回来,把缺的东西都弄回来买回来,事多的很。

远在老家的林盼盼当然不知道他的一封信会把严昱景吓的够呛,她这会儿正好心情的收拾行李呢。

林盼盼想到未来至少要在那边呆好几年,最起码在大饣几荒过去之前都不可能回来,所以她打算把大部分东西都打包带走,只留下带不走的。

原主的衣服在她看来并不多,也就四五套日常更换的夏天装,这些都穿不了了都放在衣柜里,她现在日常穿的就两套严昱景穿的半新不旧的旧军装。

然后有两套打着补丁的棉袄棉裤,两件棉马甲,还有两套新的棉服,基本上没怎么穿过,这时结婚的时候严昱景给她买的。

这么几套衣服,一个麻袋都装不满,还是再加上一些婆婆妯娌给的,娘家娘和大嫂给的,旧的小孩衣裳才勉为其难装满。

当然,这只是她的看法,但若对比这时候的其他姑娘,那她这些衣服就算很多了,很多人结婚连个红盖头都没有,原主结婚有200礼金,又买了手表(严昱景私下给的,别人不知道),还买了两套衣服,那绝对是比城里的姑娘的嫁妆还多。

她的小镜子小水壶什么的当然要带上了,连两个暖水瓶脸盆脚盆都是要带走的,还有她的几床大棉被,到时候孩子那么多棉被肯定是要带够的。

好吧,除了这些就没什么东了,锅碗瓢盆筷子这些厨房用品林盼盼就没打算带走了,就分家分的那么两个碗两个盘的,带过去也不够用。

搞到最后收拾完了,也就是四个麻袋,其中三个装了三床棉被,剩下一个装的衣服。

另外军用水壶到时候背着,喝水也方便,暖水瓶到时候放在洗脸盆上一起搁在大一点的脚盆里,另外拿个麻袋再拎着就完事了。

好了,收拾完毕,就等着明天林爹林大哥来送他去军区了,然后林盼盼又把棉被拆出来一床,晚上她还要睡觉呢。

林盼盼这十五天其实没怎么在村里走动,都老实的在家安胎,除了严林两家知道她要去随军外也没告诉过别人,直到今天,林大勇和林建国去找大队长请假,村里人才知道林盼盼要去随军了,这些人当中当然也包括下乡知青冯丽华

冯丽华是前几批批响应大领导“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口号而主动报名下乡的知青。

1955年10月15日来到南省九仙湾,冯丽华那时不过是18岁,家里父母重男轻女,每天承包了钱家的家务活不说还吃不饱饭,最后还要被父母嫁给上司家的傻儿子,只为了换取一个她大哥的工人工作。

那时候刚好大领导号招知识青年下乡当知青,冯丽华知道后就偷偷去街道处报了名,然后如愿的摆脱了嫁给傻子的命运。

只不过来了这边之后她就后悔了,以前她在城里虽然也要干活,也吃不饱,当他没想到来到乡下之后。

每天吃不饱不说,干活可比在家里做家务辛苦多了。

住在简易的草棚子里,喝的稀饭萝卜干,连一口干的都没有,最痛苦的是还有每天干不完的繁重农活,生活条件极其艰辛,要早知道这么苦的话,她宁愿嫁给傻子,也不愿意下乡来当知青。

只是世上没有后悔药,她后来后悔了,但已经和家人闹翻了,冯丽华父母本就重男轻女,要不然也不会拿女儿的幸福来换儿子的工作。

冯丽华这下乡一走,她大哥的工作就泡汤了,那边工作难得,就算是傻子也有大把的人和冯父一样拿女儿换儿子的工作,人家迅速的换了人,等冯丽华后悔写信回去说愿意嫁给傻子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冯丽华父母本就重男轻女,又记恨她搅黄了儿子的工作,怎么可能会花大把的钱财把她弄回城去,不但没有,更是直接来信没她这个女儿,自此冯丽华就在九仙湾这里呆下来了。

回城是没有办法了,冯丽华就打算找个人嫁了好摆脱繁重的农活,最好就是找个家世好的,能给她安排工作的,毕竟家里厉害的,凭她初中毕业生弄个小学老师的工作也是能行的。

只不过这时候有这个觉悟来当知青的哪个不是初高中毕业的小年轻,冯丽华既不是高中生,在漂亮的女知青堆里又不出色,她又看不上家世差一点的,所以一直拖到57年了还没找到合适的人选。

也不对,她过年那会儿看上回家来结婚的严昱景了,可惜她知道严昱不止是个当兵的还是个营长的时候已经迟了,严昱景那时候已经和林盼盼结婚了。

一般人知道人家结婚了肯定就放弃了,但是冯丽华没有,林盼盼结婚时候的礼金,嫁妆,都让冯丽华羡慕嫉妒恨不已。

可惜冯丽华再嫉妒都没用,因为婚后第六天严昱景就归队了,她有什么想法都没用。

后来她无意中听严昱景的老娘跟村里的人说严昱景已经打了随军报告,林盼盼马上要去随军了,说那边的家属院已经建好了,特别的干净卫生。

后来知道严昱景每个月都把津贴寄回来给林盼盼就更眼红了,连给父母的孝顺钱都一个月有10块钱,那林盼盼手里得有多少?

本来冯丽华就想着等严昱景回来接林盼盼的时候设计他,最好的结果是和林盼盼离婚娶她,不行的话,严昱景一个营长肯定有能力给她安排一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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