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兰缪尔很美,昏耀当然知道这一点。
也无需避讳什么,合化本就是奴隶的用途中最普遍的一种。
当魔王将人族圣君俘虏并带回深渊的消息传来时,许多魔族都兴高采烈地议论过,畅想那位美貌的人王被他们的王征服时的模样。
在他们的潜意识里,这码事早就发生了。
应该在兰缪尔来到深渊的第一夜,或许不需要等到夜晚……或许甚至,在兰缪尔来到深渊之前。
他们会说,人王跪在他们的王面前,用尽浑身解数地服侍这位精悍的异族;而魔王正值血气方刚,食髓知味,为了得到兰缪尔,不惜从人类的帝国撤军。
此后又将这绝世尤物锁在自己的宫殿里,日夜欢愉……
很多年后,亲征远方部落的昏耀,某日傍晚被他亲爱的奴隶撺掇着从行军的大帐里溜出去“体恤民情”
,结果从当地的族人嘴里听到了类似的流言。
堂堂魔王大惊失色,并且大为崩溃。
“你?用尽浑身解数?服侍我??”
昏耀简直眼前发黑,他指着兰缪尔:“说清楚,谁服侍谁!”
“……我还以为吾王会更在意自己荒淫无度的骂名。”
“兰缪尔,”
昏耀面上森森冷笑,内心悲愤不已,“我这辈子为了你背的骂名还不够多吗!
?事到如今……”
习惯了,早就不在乎了!
事实上,魔王与圣君的第一次合化,发生在第二年年初那个飘雪的冬夜,来源于昏耀的一时兴起。
而兰缪尔的表现——
一言难尽。
这很正常,兰缪尔自幼禁欲,虽说他身为皇室,真要纳一位君后以延续血脉,神殿大概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或许是由于信仰太过虔诚,兰缪尔自少年时起就对情爱之事敬而远之,不仅不纳君后,还早早地将储君的位置安排给了幼弟。
他的态度十分坚决,完全是一副“我欲终身侍奉光明神母”
的样子。
老圣君与老君后劝了几轮,几个大臣再劝几轮,发现实在劝不动,也就只得随他了。
因而那晚,反应过来昏耀的意图之后,兰缪尔整个人都不对了。
他倒也没摆什么“宁死不从”
的架势,甚至还一度试图配合。
但是不行,已经被刻入骨血的观念哪里是那么好颠覆的?
衣袍滑落之后,裸露的身体便开始激烈地抗拒。
他闭眼,发抖,出汗,僵硬,喘息急促,在床上紧紧蜷缩成一团。
昏耀斥一句,奴隶便艰难地克制着本能,颤抖着试图将身体敞开。
一场飞来横祸,我,郝健,江湖人称郝爷,一个风度翩翩的帅小伙,好吧,其实就是一个穷屌丝吧,就这样稀里糊涂的下了地狱,结束了我那短暂苦逼的屌丝人生。我去!这还不是最惨,最惨的是我他妈的居然在家睡着睡着就下了地狱,我也是日了狗!难道阎王老头是寂寞了,想拉哥下去谈谈心咋地?这聊着聊着,我就彻底万劫不复了,成为了维护冥界与阳界治安通信的大哥大!说好听点是个冥界杀手阴阳联络员,说不好听点嘛,就是个冥界保安跨界无线电话!什么阎罗王啊!牛头马面啊!黑白无常啊!千年冥龟啊!都是郝爷我的兄弟!有种欢迎你随时下来加入我们啊?嗷嗷嗷!看你郝爷我如何驰骋地狱扭转乾坤挽回鬼生走上人生巅峰吧!...
重生哪吒变身学园体操少女,重写商周王朝更迭故事。夺冠朝歌,阅兵东黎上昆仑,下碧游,远渡扶桑战八岐赴羑里,送文王,战犬戎,伐密须,拔崇国,建丰邑岐山破十绝,太公戡北黎渡孟津,战游魂,夺汜水,绝杀牧野题材取自封神演义诗书逸周书竹书等,历史神话时尚全包容。力争将此史上最野蛮暴力血腥(没有之一)历史写得现代唯美小清新少暴力。...
意外获得超能力,一个屌丝从此逆袭。从失业到事业顺风顺水,爱情也随之而来。喂,不要胡思乱想啊,我可是可以看透你的心的!沈寒淡淡一笑道!...
一名虚度四年大学时光的苦逼小翻译。一段辛酸神伤,出人意料的爱情悲曲。一群火辣奔放,貌美多才的都市丽人。一场黑白两道,正邪之间的嗜血绝杀。一片美轮美奂,引人着魔的精灵森林。一个阴暗邪恶,惨绝人寰的未知魔域。一帮天赋异能,豪气万丈的热血少年。哥可以没有称霸这个世界的野心,但哥绝对有征服这个世界的能力!从无到有需要过程,从人到神需要实力,小翻译用另类手段编写出一部人间,灵界悲喜剧求收藏求鲜花求点评求建议谢谢...
一家搬家公司的小职员,误被天雷击中落入九华山底,随身带着三个神秘的小箱子,开始了一段神秘的穿越之旅。九华山底小小帮派,成了萧汉迈入江湖的第一步。天雷劈顶不死,反而武功精进,萧汉带着三个箱子闯入五代,纵横于乱世江湖之间,帮助南唐郑王李从善改变政局,创建武当派。战魔教,斗三宗,娶公主,试看普通青年萧汉怎样在乱世之中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新婚之夜,和我那啥的人竟然是我丈夫的弟弟ltahrefquothttpmdreamersallcomBookDetailaspxNovelId320quotstylequotcolorredquotgt等不及的看墨墨老书→阴孕成婚,高冷冥夫要乱来lta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