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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上的朱顶紫罗袍,并没有引起陆云多大的兴趣。
实际上金鱼这玩意儿主要是炒作的厉害,除了观赏之外,没什么毛用,连凑一盘糖醋鱼都不够资格。
说起来,还是依山湖里的四大大王更有价值一些。
他的注意并不在招牌上,脸上一副若无其事的表情,眼角的余光却飞快的向着街角扫去。
经历了早上被许静斋尾行的风波,他的神经稍微有点儿敏感。
从旅店出来的时候,就总有中被人跟着的感觉。
在渔具店谈妥了交易,往花鸟市场走的时候,那种感觉再次出现。
经过不断的观察,才终于捕捉到了一点儿蛛丝马迹。
在一家专营观赏虎鱼的店门口,三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靠着墙根儿闲聊,皮夹克、牛仔裤,剃着清一色贴头皮的寸头,其中一位还挂着耳钉,举手投足间透着浓浓的社会风。
薛晨露兴致勃勃拉着林子蓁,要去瞧瞧朱顶紫罗袍。
陆云随波逐流的跟进去,特意在门口停顿了一下,果然看见那三个人丢下烟头,缓缓的跟了过来。
艺高人胆大,陆云没什么可担心的,只是好奇他们为什么会跟踪过来。
薛大小姐的保镖?
有钱人嘛,怕死怕查怕绑票,雇佣几个保镖来保证可以更舒适的享受生活,是非常合理,也非常符合逻辑的。
要么就是企图绑架薛大小姐的绑匪。
俗话说,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一群社会闲散人员,铤而走险绑架有钱人勒索一大笔钱财,用来过上更舒适的生活,同样是非常合理,也非常符合逻辑的。
所以得出一个结论,舒适的生活就是一口锅,人人都得背着。
“妈的,这里面有后门。
老挺,就你长得还怂一点儿。
你进去瞅瞅,实在不行,就买两条金鱼糊弄糊弄事。”
打耳钉的瘦子往地上啐了口痰,瞥见远处有个带红箍的大妈瞅过来,连忙用脚踩住。
叫老挺的也剃着寸头,穿着牛仔裤毛呢小西装,和其他两人唯一的差别,就是带着近视眼镜。
老挺应声跟了进去,其余两个才在旁边关着的店门口找了台阶坐下。
耳钉男掏出根眼点上,吞云吐雾道:“艹,有钱人家的小妞,长的就是水灵,有滋味儿。
弄起来肯定爽的一批。”
“拉倒吧你。”
旁边的胖子,抖着满脸肥肉,眯缝着小眼:“那是薛老板家的宝贝疙瘩,薛老板啥人,你没听过?女儿奴啊,宠女狂魔,别说是弄一次,你就是抓抓人家小手,估计下半辈子就废了。”
“我不弄,反正早晚有人弄。”
耳钉男喷了口烟,懒洋洋道:“不知道便宜哪个傻吊。”
“说不定就是咱们跟的这傻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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