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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活下去(第2页)

她说。

杨清岚点头:“警戒吧,都小心。”

李长昼唉声叹气,觉得好没滋味,跟大夏天出了一身汗,兴冲冲跑回家打开冰箱,结果家里停电,雪碧是温的。

汗白出了,血也白流了。

不过杨清岚说得对,活着重要。

最重要的,是这只金雕和他算不上真正地有仇,受伤的又是他自己,可以忍受。

三人躲在坑洞里,全神戒备。

其实这里不安全,很不安全,一个悬崖上无处可逃的坑洞,万一出现一只会投毒的动物(太多太多了),他们都跑不了。

但又能去哪儿呢?

往上是光滑的石壁,往下是足以冲毁大坝的怒江,贴在崖壁更危险,好比一只兔子在视野开阔的平原上奔跑。

眼前的坑洞,虽然和战场上的弹坑一样让人心惊肉跳,但好歹有点作用。

“可惜那只猴子,”

杨清岚忽然轻声开口,“我怕血腥味引来敌人就丢了,如果留下的话,你现在就可以治伤。

“算了,吃猴子对我的心理健康不好。”

李长昼不介意。

冷静下来,他认为现在受点伤未必是坏事,谁也不知道将来会遇到什么情况,只要不死,多积累经验总没错——主要是已经受伤了。

杨清岚点了下头,忽然又想起什么,挽起裤腿。

李长昼被「兰花螳螂·我漂亮吗」(雌性用)嘲讽似的看过去。

她线条优美的小腿上,系着一只黑蝴蝶,两者相互衬托,黑色愈黑,白色愈白,一丝性感。

杨清岚拉着蝴蝶的一页翅膀,轻抽,解开蝴蝶结。

“易燃物。”

她把蝴蝶递过来。

“丝、丝、丝袜?”

李长昼看着她掌心的黑色纱球。

“处男是容易激动,但别做奇怪的事,这双我没穿过。”

“......我是疼,口字旁一个斯文的‘嘶’。”

“自己看准时机点燃。”

杨清岚又把匕首给他,不再理他,认真留意四周的情况。

金雕盘旋一会儿,天空中又出现另外一只飞禽。

一只白色猎隼,上面盘腿坐着一老头,身穿狼皮大衣,看风格是哈萨克族。

猎隼飞得比金雕高,占领制高点,然后收拢双翅,头缩到肩部,像是陨石,又像是利箭般撞向金雕。

速度超过每秒360米。

金雕差之毫厘地闪过,探爪抓去。

猎隼背上的哈萨克族老头,用民族语大喝一声,猎隼猛然下坠的姿态,竟然硬生生在空中止住。

预先瞄准的金雕扑了个空,猎隼趁机再次升空。

接下来的战斗,对猎隼来说,哈萨克族老头的话简直是上帝命令,让它做出许多违背自然规律的事情。

金雕战了片刻,被擦边撞了一下,半身身体都差点没了,羽毛如炸开的枕头,漫天飞舞,但这样都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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