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此地火系灵气浓郁,完全被熔岩包裹,如此,我土系法术已失半层效果。”
李凌暗道,略一沉吟,他脚下一点,沿着岩壁直奔,在他身后,嗡嗡之声紧追而来,此红虫虽说飞速并不快,但是胜在够多,特别是此刻在熔岩池中,红虫陆陆续续飞出。
生死旦夕,在李凌踏入修仙以来,并不少见,所以李凌并未心慌,而是不断与麒麟交流,而目光却看向另一边。
此时梁勇依旧站立远处,嘴露怪异笑容,在他周身上下,完全被蓝色火焰包裹,但让人惊讶的是,密密麻麻红虫并未冲前,而是在其身前盘旋片刻,紧接着向李凌飞来。
李凌神色微动,静静盯着梁勇,片刻,他心中略有所悟。
神秘红虫似乎并非视觉感应敌人,或许靠着温度感应,而梁勇所修为火系法术,正因为火,也让他在万千红虫中安然无恙,这也可解释,为何梁勇敢将几人带来,因为在此地,唯有他可对红虫视若无睹。
其余之人,哪怕见到凝元果,最终也是一死。
再加上在山洞梁勇首次见到红虫所为,这让李凌更为确定,此人对红虫,早已熟悉,也很是自信。
回首看去,密密麻麻红虫已近在眉俏,李凌将心里猜测与麒麟说出,片刻,他脚步停下,背靠岩壁,心中开始默念,而这个时候,万千红虫已是扑来,瞬间将李凌身影覆盖。
梁勇嘴角露出冷笑,他的火翅鸟正是死在此地,而临死前也让他看清此虫面貌,而后一段时间,他询问大量弟子,更是以秘符传音派中长老。
最终得知,此虫为火魂虫,以岩浆为生,一只并不可怕,但是成千上万的话,哪怕金丹修士也难顶此虫火热高温,不过此虫唯一的缺陷,则是以温度感应敌人,所以他找人合作,尽皆不是修火系法术。
而这时,前方嗡嗡之声依旧,密密麻麻红虫从岩壁飞回,渐渐沉落熔岩池,梁勇微微点头,徒然间目光一凝,带着不可置信看向岩壁。
岩壁之处,一只狰狞巨兽怒目瞪来,此兽周身恍若火焰凝聚,龙首鹿身,头长独角。
“火麒麟!”
梁勇微微一怔,然而等看到麒麟身后之人,他神色开始变化,口中喃喃道:“李凌!”
但仅片刻,一股熟悉之感升起,周国树林,抢夺自己家传之物的神秘人,这想法一升,立即让梁勇确定,而他额头青筋也是直露。
岩壁边上,李凌嘴角冷笑,目光扫了眼梁勇,而后落在凝元果之上,口中与麒麟交代几句,而后跨上麒麟之背,直奔凝元果而去。
红虫以温度感应,清楚这点后,李凌连麒麟元神也不需借,单凭麒麟之火则可解决,再加上他灵魂拥有麒麟法相,麒麟之火对他也毫无反应。
梁勇目视着麒麟跃去,右手重重握拳,极为不甘,他看的出,李凌周身所包裹的火,根本无需消耗灵气。
而自己所修朝阳净火,却要持续消耗灵气,所以此刻他根本不敢移动,唯一可做的,则是静等红虫回巢。
但这一静等,怕凝元果已被李凌摘取,梁勇心中怒骂不已。
片刻,麒麟从高空跃下,顿时,层层红虫再次蜂拥而出,但是在感应麒麟之火后,并未围绕而去,反倒沿着岩壁四处盘旋,如此,梁勇怒火攻心,更是大气不敢出。
而此时,李凌骑着麒麟,缓缓而前,他扫了眼飞走的红虫,心中略宽,目光却盯着梁勇,暗道:梁勇静立不动,显然蓝色火焰,一担移动则会消失,
沉吟半响,李凌右手一拍,一张黑色灵符出现,看着梁勇,冷笑扬去。
此符一出,在空中化作一道乌黑液体,缓缓向梁勇飞起,此时梁勇脸色剧变,在看到乌黑色液体后,他有心想要躲开,但是身前,几百只红虫盘旋而转,如此,他一咬牙,静立不动。
嗤嗤
乌黑液体落在梁勇周身,立即被蓝火焚烧起来,这一焚烧带着浓浓腥臭之烟,于此同时,密密麻麻红虫飞来,但并未直扑而去,仅是围着那冒烟之处,盘旋不定。
感应到液体并非想象那般威力,梁勇心中略宽,透过蓝色火焰看去,片刻,他目光一凝,那液体威力确实不强大,但是却不断腐烛自己蓝火。
如此,他体内消耗灵气更为的快!
最让他暗自不妙的,则是那黑烟不断升起,同时吸引更多的红虫飞来。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