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一次,笑不出来的人轮到章静琴。
诚然,这个男人至今为止并未做出任何对她不礼貌的行为。
他甚至还救了她。
他对她说的那些话,也没有一字半句用词粗鄙,全部十分文雅,那般文采,在大殷考个秀才也绰绰有余。
可是,他话中的意思,与那红缨盔想做的,又有何区别?
还不是一样要她委身……
豺狼永远都是豺狼,并不因为会拽两句八股文,便能化身成人。
“……要是你不习惯,也可以称呼我的汉名,孟布彦。”
孟布彦像是根本没注意到章静琴的怔楞一般,仍然自顾自把话说完,然后催促道,“如何?”
章静琴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只着白绫袜的左脚踩在丛生荒草上,针扎似的疼痛蔓延全身。
“王爷,小女子并非孤身一人,我们全家今日出城时走散,我的夫婿与我约定,若走散,便在城外十里亭处等待会合。”
章静琴大着胆子回话。
所谓会合之说自然是假,但也是她能想到的能够拒绝对方的最好说辞。
乱世里,孤女等于任人宰割,而有夫主,便多一分依仗。
“哦?”
孟布彦惊讶道,“如此说来,倒是我之前的提议太过唐突,所谓救人救到底,我这就送你去十里亭与你丈夫团聚。”
天渐渐亮起来,晨曦的微光倾泻在他身上,衬得那粗犷却不失俊美的面孔格外真诚恳切。
“不必……”
“姑娘这般如何独行十里?”
孟布彦打断章静琴拒绝的话语,下巴一扬,指向她只着罗袜的左脚。
“那,你送我到那里之后,便立刻离去,我夫君心眼小,醋意大,若给他见到你,会生出误会。”
章静琴咬着嘴唇,说出更多的谎话。
“放心,我只想帮助你,并非要给你惹麻烦。”
孟布彦欣然应允,长鞭一挥,卷住章静琴纤腰,将人带上马背。
*
十里路并不远,一刻钟功夫便到了。
亭子里空荡荡的,并无一人。
“看来你夫君还没到。”
孟布彦随意道。
“大概路上耽搁了吧,毕竟眼下不太平。”
章静琴应着头皮解释道。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