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乔稚楚和季云深,从那天之后,自然而然地恢复了情人关系。
老情人的好处就是,无需怎么磨合,他们之间就存在默契,知道彼此敏感点,不会刻意去触犯,互相尊重,合拍得就好像生来就该属于对方。
他们的关系没有公开,但总瞒不过身边的人,陈明和睢冉都知道两人复合了。
陈明之前看出点苗头,倒也不是很惊讶,只是担心他们两人的关系会影响到律师所,毕竟律师所才有点起色,要是不好好处理,可能会被打回原形。
而睢冉,她很震惊,脱口而出道:“你们怎么能在一起?!”
乔稚楚抱着抱枕,有些走神地回答:“就稀里糊涂地复合了……其实这样也不错。”
睢冉神情很复杂:“……你们,就这样,复合了?你难道不恨他了?”
乔稚楚缄默。
是啊,恨了这么多年的人,就这样不恨了吗?
****
周六,季云深说带她出去野餐,乔稚楚欣然答应,他们在登山时,遇到了一群驴友,像乔稚楚这种办公室白领,平素极少运动,对他们这些用一双脚走遍千山万水的人,有一种天然的崇拜感,不禁过去攀谈了两句,驴友们都很开朗热情,于是等到了山顶,好好的二人世界,已经变成了团游。
季云深一脸无奈地看着她,乔稚楚干咳两声:“他们今晚也要在山顶过夜,邀请我们参加他们的酒会。”
他们的酒会,自然不是像上流社会那样,女的礼服加身,男的西装革履,然后在一片灯红酒绿中觥筹交错,他们只是自己带了几箱啤酒和烧烤用具,大家围着火堆做成一圈,一边喝酒一边聊天,虽然简陋,却很轻松自然。
期间大家玩起了最恶俗,却也最能活跃气氛的真心话大冒险,那时大家已经玩到一个小高潮,季云深不幸被转瓶选中,他想了一下,选了真心话。
大概是看出他不是那种能随意开玩笑的类型,驴友们不敢问太过分的问题,中规中矩地问:“你人生到此为止,最幸福的一段时光和最痛苦的一段时光分别什么时候?”
莫名的,乔稚楚的心跳无端加速。
季云深微仰起头,半眯着眼睛喝了一口啤酒,火堆跳跃暖橙色的光点,映在白皙的面容上,生出几分邪魅。
“大学。”
他答了这两个字,乔稚楚紧张的心慢慢平复下来,脸上情不自禁带上了笑意。
“最幸福时光是大学时期?那最痛苦的时光呢?”
季云深薄唇轻勾:“都是。”
像重锤忽然敲击冰面,乔稚楚脸上的笑意霎间出现了裂痕,然后一点点脱落,直至最后只剩下无从掩饰的尴尬和难堪。
她忘了,他们是问了两个问题,本身就有两个答案。
驴友们不明所以,还在起哄笑说怎么可能有一段时光既美好又痛苦,非说他是耍赖,要他罚酒,季云深只是笑,开了一瓶啤酒大口灌下,眼角余光似乎在看她,乔稚楚慌忙站起来说:“我可能是喝太多了,有点头疼,先回去休息了。”
说完,不顾其他人挽留,直接钻进了帐篷。
第二天他们就下山了,大概是在山上又吹风又喝酒,乔稚楚感觉自己真的有些头晕脑胀,但她没说,和季云深一起吃了晚餐,八点多时,她婉拒了去他家过夜的邀请,让他送自己回家。
“晚安。”
他微微低头在她唇上亲吻一下,
乔稚楚抬头看他,他双手插在口袋里,身姿挺拔,面容英俊冷傲,依旧是她熟悉的模样。
“晚安。”
看着季云深远去,乔稚楚才想折返出去药店买药,低头在背包里翻找钱包时,楼道里忽然窜出个黑影,将毫无防备的她推到墙上,不由分说就强吻下来,乔稚楚大惊失色,当即推开来人,一脚踹上他的小腹。
那人喝酒了,没什么力气地就被她踹倒在地上,借着昏暗的楼道灯光,惊魂未定的乔稚楚看清了他。
——陆于皓。
她又惊又怒:“你疯了吗!”
“我是疯了!
你又不是不知道,从遇到你开始我就疯了!”
陆于皓脸色酡红,醉眼朦胧,想起她刚才和季云深吻别而的画面,想起她夜不归宿的一天一夜,心中一团妒火以燎原之势将他化为灰烬,他跌跌撞撞地站起来,晃晃悠悠地走近她,戳着自己的胸口压抑咆哮:“我陆于皓要什么女人没有!
我他妈怎么就喜欢上你这个没心没肺的女人!”
乔稚楚拂开额前的碎发,根本不想和他这个醉鬼说话,拿出手机给他朋友打电话,让人过来把他带走。
陆于皓忽然又扑上来,将她紧紧抱住,声音低哑中有几分哀求:“楚楚,楚楚,你到底要我怎么做才肯回我身边?我真的爱你,没有你我好难受,我试过跟别的女人接触,可是不行,不是你就是不行。”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