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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遇到的事儿太多了会让人变的痴呆,我想我没有理由不去相信,回想起和大伙一起为了图纸中一不知名的地儿义无反顾,真的还是年轻,每天脑子都犹如陀螺旋转,呆若木鸡。
在大兴安岭的深山老林中,常年生活着鄂温克族一个与驯鹿相依为命的神秘部落。
鄂温克意为“住在大山林中的人们”
,和九公他们分开,我就在这儿扎了根,四海为家,漂泊不定。
也算是内心的洗礼吧,进了部落,心情轻如林子里跳跃的鹿兔。
部落的人数稳定不增,打我从进了部落至今只有三百多人。
这部落里的人,从小就开始和驯鹿打交道。
驯鹿,在这个部落里是一神物,雄鹿可以托运货物,鹿茸又可以做药材,皮毛剥了可以做衣服,肉可以当做食物来吃,可以说这鹿就是这部落生存下来的必要神物。
说驯鹿,就得说说管理驯鹿的人,老狼给我说过,想要让驯鹿听从你的安排,你就得把驯鹿当做哥们儿,当做亲人去和它一块生活。
老狼,部落的首领,一个德高望重的老者。
林子里的事儿没有他不知道的,起码我是这样认为的,自打我来到这个部落,就是老狼照顾我,记得今年下来,老狼就过六十了。
“砰砰砰”
我邋遢拖着布鞋去开门,一个庞大的身影这挡住了整个门的阳光,他叫苏力达,部落里和我年纪相仿的部落汉子,或许是每日的奶肉,这儿的人就没有像我一样皮包骨的怪物,对,是怪物,在部落人的眼里,瘦了真就成了怪物了。
“都啥时候了,还睡呢,今牧场有祭司活动,赶紧收拾和我一起去”
,苏力达进门就唾沫星子满屋飞,和他聊天,想插进去一句话难于上青天,一向如此,一点不夸张。
部落帐篷的不远处,有一个面积算是不小的牧场,周围有围栏环绕,主要是晚上圈驯鹿让它们休息的地方。
苏力达口中的祭司,是部落每年都会进行的一项神圣而又伟大的大典。
到了那天,部落里算得上资历的长者,都必须披着驯鹿皮,扎着用驯鹿毛发编织的腰带,头上带着鹿冠,鹿冠是这里的人自己制作的头饰,正中央是用木头雕刻的驯鹿头,周围则是用一些颜色不一的彩带做点缀。
苏力达的话让我慌乱匆忙,因为来部落三年的新人,也要像资历长一些的老者一起舞蹈,祈求来年林子里的部落风调雨顺,山清水秀。
老狼站在民众的正前方,说着一些我至今都没有学通的部落语言。
青天白日,众人手舞足蹈,我混在其中,干张口不出声,因为我压根听不懂他们在说些什么,或许就是一些祈求的话吧,而一旁的苏力达,看着我嗷嗷张嘴的表情,前俯后仰的笑,后牙床都恨不得漏出来。
此起彼伏的驯鹿叫声,好像回应着这些古怪的语言,一唱一和。
晚上则是篝火熊熊。
除了吃驯鹿肉,再就是饮鹿血。
说起鹿血,入部落那会儿有幸品尝,都说中草药苦口,这驯鹿血则是涩涩难咽,粘稠的鹿血进口容易,想要通过咽喉进去肚子,真是十万八千里的距离,腥涩难忍。
祭司饮鹿血是必须的环节,或许此时已经不是当年的第一碗了,那种痛苦,似乎也有些淡了,倒不如说是习惯了。
“来,青阳,你这是第一次参加祭司,这都到了最后环节了,不给大伙表演点什么吗”
,苏力达拉起我来,一把推到篝火旁,“来一个,来一个”
。
几百双眼睛被苏力达的大嗓门吸引了过来,老狼也拍了拍我的肩膀,示意来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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