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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高的时候还得抓着登山绳借力,下来可用不着,借助道具只会限制我的速度!
我揣着从洞穴里摸出来的东西在石阶之间起落,感觉有点奇妙,像是以前和霍秀秀在游戏机上玩跑酷小游戏的真人版。
一路上都没怎么卡壳,但是我毕竟抢跑了,心里有点过意不去,特意绕了远,把最好走的路线让给汪灿。
……结果他好像也是抱着同样的想法,我俩凭着近路谁都没走,各凭本事,最后前后脚到达了终点,我靠着抢跑领先的那点时间优势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啧,平局。
汪灿也带了两根蜡烛回来,据说他那边物资比较少,但是保存得十分完好,都整整齐齐地码在墙边,没有被人使用过的痕迹。
后来我们各自简略交代了一下在储藏室里的见闻,他的经历和我略有不同,比如在洞中看到的不是白骨,而是完全脱水的干尸。
但是汪灿没我这么手欠,目的性也明确,找到犀角蜡烛之后就没再去碰别的东西了。
我嫌揣了太多东西有点碍事,干脆拿出那个双耳扁壶递给汪十方:“感觉这个能用得上,我就顺手拿着了。”
汪十方如获至宝,兴奋到握着壶身的手都在抖,翻来覆去地看了半天,又把瓶口凑到鼻尖闻了闻,声音激动得变了调:“里面装的是酒,犀角没那么难烧,没必要上助燃剂。”
说着他就将封口旋开,冲鼻的酒味涌了出来,对我这种闻不惯酒味的人来说,味道难闻得提神醒脑。
我打着手电往壶里瞄了一眼,发现里面的液体接近墨色,而且只剩下一半,估计是这么多年一直在努力挥发的结果,想想还挺励志。
“什么酒这么黑,住在这儿的人还需要准备笔试吗,有事没事先灌自己一肚子墨水?”
我哼哼两声,废话张口就来,边说边冲他勾了勾手,“既然用不着,那就拿来吧,我再给人送回去。”
汪十方手臂夹紧,把扁壶往自己怀里收了收,这个肢体语言中蕴含的不舍意味相当明显。
“说不定之后能用得着,”
他底气不足地小声嘀咕,“放了这么久的酒糟很难得的,别看剩得少,浓缩的全都是精华,不如留着……”
鉴于他有对着归去来虫爱不释手的前科,我很难不怀疑这是他的收藏癖又犯了,得赶紧将这个苗头扼杀在摇篮里:“想留着啊,那你是把它归类在纪念品里还是土特产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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