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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越笙跑得慢一步,在覃越檀的身后跟进厨房,本就不大的厨房,顿时塞满了人。
姜兰思的皮肤很嫩,覃越笙记得,她只要在日头底下多晒一会儿,那白似雪的皮肤就会起红疹子,过一两天还会变成一大串燎泡,折磨得她苦闷不堪。
他过去只嫌弃姜兰思,觉得她比地主家小姐还要娇嫩,后来听说她外婆就是地主家的小女儿,对姜兰思的嫌弃又多了三分,觉得她实在不符合时代新女性的要求。
看看钱币上印着的女性,飒爽英姿,威风凛凛,姜兰思连锄头都扛不动,绝不是渴求进步、去城市发展的男青年的理想伴侣。
覃越笙呼吸急促,看着姜兰思水光盈盈的眼睛,和她脂玉一般雪白的手背上烫起来的红点子,他头脑发热,越过覃越檀的肩膀,一把抓了过去,还扭头瞪视叶绾绾:“你刚才干嘛了!
?”
叶绾绾后悔极了。
她不该因姜兰思是村姑就轻敌,这女人真是诡计多端,现在楚楚可怜的使上苦肉计了!
“我、我没有……”
就流眼泪嘛,谁眼眶里没藏着两斤眼泪水啊,who怕who啊?叶绾绾泪水潸然,摇着头说:“我不知道,刚才我只是和嫂子说,我会对你好,嫂子她就……”
她就生气翻脸了,想用热水烫我,谁知不小心烫着她自己!
姜兰思现在谁也不服,最服她自己。
这具身体真是娇弱不堪,经不起一点磕碰受伤,疼得她完全忍不住,眼泪花就往外涌,她抽鼻子都没止住。
这就算了,现在她纤细不堪的手腕上,还长着两只男人的大手。
一只是傻老公,一只是傻老公脑子不知抽了啥疯的弟弟。
只过了一遍原书剧情,姜兰思已经把书里头的剧情忘得七七八八,但是有一幕特别荒唐的,她根本没花费任何精力,就牢牢地记录在脑海里。
为了化解目前莫名的尴尬,姜兰思下意识反掌抓住了覃越笙的手,又伸长胳膊,去勾叶绾绾。
叶绾绾连连后躲,谁知覃越檀拿着厨房里的长扫帚,就把叶绾绾往前头赶。
叶绾绾!
?
她刚靠近姜兰思,就被姜兰思一把拽住手腕,姜兰思松开一口气,将两人的手扣在一起,覃越檀马上伸出大巴掌,帮忙把弟弟和他对象的手揉面团一样握在一起。
就变成四个人一起握着手,也不知道在举行什么古怪离奇的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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