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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远处,孟令晨顿住脚步,目瞪口呆。
两人默不作声地跳了一阵,孟令煊赞道:“阿锦,你很有舞感。
平时喜欢跳舞?”
牧锦强打精神,摇摇头,淡笑,“没有,就是才学没多久,很容易出错。
要是一会儿我踩到令煊哥的脚,你可别怪我。”
“哈哈,不打紧,能被踩脚是我的荣幸。”
孟令煊一本正经。
牧锦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孟令煊也笑了。
哪知就在此时,牧锦真的跳快了一步,踩到了他的脚!
牧锦霎时涨红了脸,幸亏她马上就调整了过来,才没有继续犯错。
但也自感丢人地埋下了脑袋,“对不起……”
孟令煊毫不在意,“都说了是我的荣幸了……你是不是有点紧张?”
牧锦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孟令煊风雅地笑道:“要不然,我给你讲一个我在加勒比海遇到人鱼的故事?……那是三年的事了,我坐的船被人鱼弄沉了,而那些人鱼并没有吃掉我,还给我准备了一个大水泡,我整个人就坐在水泡里,和她们一起往海底深处游。
我在水下与她们一起生活了三天,直到水泡里没有了空气,才浮出水面,简直乐不思蜀。
想想当年真是年轻呀……”
他用追忆的语调讲述着,好像真的发生过那种事情一般,然后对牧锦眨眨眼,“怎么样?你听着故事,就不会紧张了。”
牧锦又噗的一声笑了,毫不吝啬自己的称赞,“令煊哥,你真幽默!
跟你讲话太有意思了。”
“说一个男人幽默,是对他最好的赞扬之一。”
孟令煊将头一点,风度翩翩,“谢谢。”
牧锦觉得跟孟令煊相处,实在极其有趣。
因为她能感觉得到,孟令煊对她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想法,只是把她当做一个普通朋友对待,而她对孟令煊也全然没有非分之想,是以感觉格外放松。
跟孟令煊聊天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转移了注意力,让她对顾震苏和唐筠瑶跳舞的事没有那么在意了。
一曲舞结束,所有人停下来,两两分开,鼓起掌来,互相致意表示感谢。
牧锦刚与孟令煊停下舞步,还正在笑着说话,就见孟令晨可怜巴巴地走了过来,怨念地站在一旁,瞪着他二哥,一句话也不说。
孟令煊翻个白眼,“干嘛,又脑抽了?”
孟令晨气呼呼道:“二哥你怎么能和阿锦跳舞!
我等了好半天你知道吗!”
孟令煊切了一声,“又耍小性-吧你,这又不是在家里,你瞪我也没用。”
孟令晨又哀怨地瞅着牧锦,“阿锦……”
牧锦笑了,她怎么觉得孟令晨的属性变得越来越奇怪,有点往哈士奇那个方向走呢?“令晨哥,如果你不嫌弃,下曲舞请你跟我跳,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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