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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的新旧交替,如同婆娘脚上的缠布,旧的臭掉了,便是总要换上新鲜好闻的,几百年的交替轮回也没有什么好感慨的。
不过裹脚布上难免会带落下些个皮屑微尘,哪怕曾是美人香肌玉足的一部分,现在也只能随着臭布跌落在瓦砾尘埃中。
尉迟瑞便是那裹脚布上的一粒尘埃,难免生出些感慨,想他尉迟一门在大梁前朝那是多么显赫!
一门的王侯将相,连出了三代的相国,被封为世袭忠鼎侯。
可是到了他尉迟瑞这一代,却是逐渐式微,在朝堂上毫无建树,最后好不容易自己的亲生胞弟尉迟德凭借九死一生的战功谋得了镇远将军一职,却是战死在沙场之上,还因为战败而惹得先帝震怒,差点落得满门充军的下场。
这一转眼儿,新朝大齐已经建朝五载,齐高帝皇帝宣布新政休养生息,让连年征战的百姓们得以喘了口气儿,人们安居乐业开枝散叶之余,早就将那前朝忘得是一干二净。
尉迟一家虽然家道不济,可瘦死的骆驼到底是要比马架子大些,要不是因为大梁王朝覆灭,说到底支撑上几十年的门面,还是不成问题的。
可是现在,他这一门的富贵早就陨灭在了战火之中。
算一算,他已经是年近五十,正妻不堪困顿,旧疾复发不治而身故两年,先前的两房妾室无所出,便早就树倒胡狲狲散,各自谋划着自己的前程去了。
尉迟侯爷初时落入尘间的痛苦自然是难以言表,每日眼皮尚未睁开,游移在梦境里时,还能依稀重温旧日的富庶繁华;当睁开眼时,眼望着破了残洞的床幔,便是要想着如今这一家老小的生计了。
当初京城动乱,匆忙间从老宅里带出的家私只有三个大檀木箱子的细软,而现如今每隔几日的反复日常只剩下翻箱倒柜了。
尉迟瑞今儿一大早起来,用有些发陈的茶叶梗沏茶漱口后,又练了套五禽拳,便从腰间半旧的褂子里翻出了一串钥匙,打开了其中的一只箱子,早就变得有些空荡的箱子里的东西并不多,他小心翼翼地拿出两个花瓶,左右比对了一下,最后决定还是选那只蓝釉双耳瓶。
于是便用软布擦拭了又擦拭,这才用一块绒布包裹仔细。
捧着包裹,他撩起帘子出了房门,站在院子里咳嗽了一声,扬声唤道:“飞燕,晨起了吗?”
闻听他在召唤,小院子里西厢房的帘子传来了一声利落地脆响:“叔伯,早起了!”
紧接着,门帘一撩,一个俏生生的女子便是出了房门。
尉迟瑞抬眼望去,只见他这个那战死的胞弟留下的唯一骨血穿着利落的蓝衫裙,身材高挑苗条,将满头的乌丝拢起编在了耳后,打出一条发亮的粗辫子。
那张鹅蛋形的小脸儿上两道黛眉不画而浓,皮肤白皙,一双单薄的凤眼微微挑起,虽然是粗布荆钗,却是难掩天生丽质,当真是娇俏得很。
若是胞弟未亡,他的这个侄女早就应该嫁人了,依着她这平实娴雅的性子定是能讨得婆家的欢心。
奈何因为胞弟的战败而亡,惹得前朝先帝震怒,竟是连累了侄女尉迟飞燕,害得她早就订下的婆家悔婚,以至于现在十八岁尚未出嫁,咳,多好的孩子,到底是被这时运耽误了。
飞燕走出房门,一眼便看到了叔伯手里的包裹,便了然地说道:“叔伯是要去当铺?”
尉迟瑞长叹了一声,点了点头。
家道中落,全靠着典当着家私维持,先前他还有个老仆忠心耿耿跟在身边,这般丢脸的营生都是谴着老仆去做,可是老仆生病去世,他便是没了主心骨,半辈子过得都是锦衣玉食的公子哥生涯,哪里通晓人间烟火的滋味,结果现在却是当铺的常客,对着粗鄙的伙计点头哈腰,只是盼着多当出些个银钱出来。
自己的这个侄女三个月前来投奔了自己,她自幼丧母是胞弟一手带大,自小便是经常男装出入军营,眼界不同于寻常的大家闺秀,帮着他操持着家事,竟是比自己的那一双儿女要贴心许多。
“今儿天色不错,燕儿也是在家中呆得有些烦闷,不如跟叔伯一起去,也算是散心了。”
想着叔伯上次去当铺,好好的一对玉镯竟是只当出了一两银子的低价,尉迟飞燕也是心里轻叹一口气,心道这典当家私终非长久之计,若是筹谋得宜,便是先离了京城,去郊县开了小小的店铺,也好过在京城里坐吃山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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