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方晴抓耳挠腮实在想不出赵杨风的话是什么意思,眼见卓亲王的生辰快到了,她信誓旦旦的要奉上了礼物绝对是搞不到了,她坐在床上苦思冥想不知送点什么别的礼物好。
极其爱睡觉的她又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第二天上学时,养善为了检查大家近日的学习成果,要求每个人以“学”
字为题材写一篇文章。
对于方晴来说小意思,她可以任意借鉴上一世的名人写的大篇。
她装模做样地思考片刻,就把《劝学》最有名气的那几段写了上去。
果不其然,养善一看连声称赞,一向端庄稳重甚至不苟言笑的养善竟然仰天大笑,连连称赞。
就连晟锦也惊为佳作,他将方晴写的劝学收了起来,打算拿给许大学士,叫他刊表出去万人学习。
在大家的惊叹声中,方晴想到一计,既然是晟鸣的伴读那么就拍拍他的马屁吧,反正有权的人总喜欢听别人夸自己是个文人雅士。
下午方晴练完飞魂鞭之后就跑紫英院,打算洗完澡就开始自己的大计。
竹声在诗词上是个有天赋的,一般方晴的笔墨纸砚都是竹声伺候。
她的字要得益于上世的基础和这世的勤加练习,她的惊人之作都是抄袭上世的古人流传下来的名家大作。
至于作画,她可才学了两三年,但她的重点不是画画,而是题字。
笔墨纸砚准备好了,方晴打算画一幅夏荷图。
刚准备下笔,筱笛进来了。
方晴眼神问道什么事,然后又低头作画。
筱笛觉得奇怪了,很少见大爷作画,今日却弄得有模有样,她思忖片刻说道:“有个喜讯,二姑娘有身孕了,三个月了。
夫人派人给每个院子报喜呢。”
方晴一听抬头笑了,说道:“好事。
一会儿收拾几样好东西交给母亲,并着她的东西一块送去丞相府。”
筱笛又说道:“林姨娘昨晚走了。
不过夫人安排下人,给她副棺材埋了。”
方晴的笔顿住了。
林姨娘这三个字她有多久没听见了,曾经是王氏的劲敌,现在却成了黄土掩埋之人,古人的命运尤其是女子的命运真是难以把握啊。
“命人给她多少烧点元宝吧。
希望她下辈子做个聪明人。”
方晴边作画边说。
筱笛领命后便回里屋收拾出几件方晴不怎么喜欢却很值钱的东西送往夫人那去了。
方晴的画只能表象却不能表意,她很快将画做好,然后挑选一只小号的毛笔用柳字开始写到,“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静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
送君于莲,爱其品性高尚,并其才貌如莲出尘,世间少有,特此送之。
愿君福寿安康。”
竹声忍不住轻声读了起来,不由得感慨道:“大爷真是神童在世啊。
定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否则哪有如此出尘的文采,仿佛不食人间烟火一般。”
由于卓亲王自己上书,由于身体尚未大愈就不大肆操办寿宴,但恰逢新府初建与生辰一块,就邀请少许的同龄人前来庆祝,一切从简低调处理。
九月初五这天,方晴早早起来带着方贺奔向卓王府,本是料想人应该不多,没想到靖亲王和勇亲王来的比她还早,她有些不好意思的上前请安。
晟鸣一身墨绿的衣袍似乎有些大,他人站在敞风的亭子了衣袂翩翩,就像降临世间的仙子般不食人间烟火。
晟锦和晟岚都有些痴迷,这样的晟鸣就连他们都很少见,几许落寞几许惆怅几许哀伤眼神却依旧坚定。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