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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小试牛刀上架第二更求订阅(第1页)

刘长生的短视让刘好好恼火了好一阵子,但想到一年多后,她终于可以离开这里,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她又变得轻快起来,一年多的日子说快不快,说慢也绝对不慢。

最近校合唱团的歌练得越发好了,《歌唱二小放牛郎》用的是她当年练合唱团时的谱子,被这群没有经过什么专业训练的孩子用二声部唱起来竟然有种抚慰人心的力量。

音乐和美术课是长期被忽视的两门课,可是这两门艺术却有着巨大的能量,对孩子综合能力的提高有着很大的帮助,这也是她对待这两门课甚至比对待主课还要认真的原因。

“老师,你哭了?”

这群孩子惊奇地看着她,不知道她为什么听他们唱歌会哭,难道是他们唱得太难听了?

她眨了眨眼,其实并没有流泪,只是眼眶里蓄了一些泪水而已,他们的歌声让她想起了自己小学的时候,穿着妈妈买的黑皮鞋,坐在爸爸的自行车后座上去参加合唱团的演出……

“你们唱得很好听,我被感动了。”

她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倒是让孩子们不自在起来,除了刘老师之外,没有谁这样直接地夸奖过他们,在羞涩中又带了一丝自豪。

“真的很好听吗?”

孩子们纯真的眼中闪烁着害羞和喜悦,虽然是只简单的旋律,可他们自己在歌唱的过程中,也得到了美的享受和熏陶。

音乐天赋这种东西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的,有的孩子天生音准就很好,有的孩子天生就五音不全,可是他们的天赋好坏,并不影响他们对美的欣赏和追求。

刘好好有的时候会带孩子们出去,让他们看着蓝天白云,看朝霞晚霞,早晚景色变幻,看山间嶙峋的石崖,怒放的野花和肆意生长的野草,甚至会在下雨的时候,停下讲课,让他们专注地聆听窗外雨水的声音。

孩子们的变化初时并不明显,但是慢慢的就能发现他们与其他孩子的不同,他们的眼神柔和而纯真,眼中闪烁着明亮的光,对大自然的变化和美的感觉比同龄却失学的孩子要敏感得多,甚至就连他们的衣衫都穿得比别人整洁,哪怕上面缀满了补丁。

他们内在的精气神慢慢地发生着变化,刘好好也终于感受到教师这个职业的魅力,难怪人们都说老师是塑造灵魂的工程师,原来真的会对孩子有这么大的影响,她第一次感受到这份职业给她带来的成就感,虽然有的时候,还是会觉得每天被几十个小豆丁叽叽喳喳地缠着很烦人。

孩子们认认真真地坐在位子上自习,他们的学习习惯被刘好好养得很好,她从来不打骂体罚他们,但他们照样对她服服帖帖的。

谁让这个年代没有太多的诱惑,唯一吸引他们的就是刘好好那一肚子的故事和花样百出的活动,为了能够早点听故事,他们在读书自习的时候都特别认真。

刘好好则坐在讲台上认认真真地写着学习小英雄米多多的心得体会,这还是她到了这个年代后,第一次动笔写文章。

她前世就是有名的笔杆子,初入仕途的时候就是靠一支生花妙笔才入了领导的眼,对这一套和公文写作没什么特别大区别的套路自然是驾轻就熟。

但是毕竟这个年代和她那时候相差太久,许多时兴的口号语言都迥然不同,所以这段时间她一有时间就扎进生产队的办公室,把这一两年的重要报纸都给仔细研究了一遍,一是研究方针政策走向,二是研究这个年代实行的表达方式。

生产队的干部文化水平都不高,她这个“高材生”

愿意去办公室转悠,他们也乐得把档案资料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交给她整理,反正她是根正苗红的老革命后代,人人都信得过她,借着这个机会她倒是了解了不少生产队的基本情况。

这一篇心得体会是她第一次试水,落笔的速度很慢,每一个字都细细斟酌,生怕遣词造句有什么逾矩的地方。

写好了自己的文章,又把学校里选上来的两篇学生习作认认真真地看了一遍,现在的教学质量不高,小学五六年级的作文水平和前世小学一二年级的水平差不多,甚至还多有不如,不但错别字连连,而且前后毫无逻辑关联,词语更是贫乏,让人不堪卒读。

她只得从矮个子里选高个儿,挑了刘天天和另一个六年级的小男孩儿。

刘天天不是那种聪明有天赋的孩子,还有些偷奸耍滑的小聪明,学习态度算不上很端正,底子又差,但是刘好好把三个弟妹的学习抓得很紧,几乎和他们在一起的每一分钟,都在用各种方式往他们的脑子里灌输知识,别的暂时还看不出什么效果,他们的词汇量却有了很大的突破,至少远超同龄人了。

就连小学一年级的刘向上都会在作文里用拼音合适地使用三五个成语了,更不用说已经上五年级的刘天天了,这篇作文从结构到遣词造句,以及最后的错字修改,全程都在她精心的辅导之下,写得比那个六年级的孩子还要更好。

她要训练的不止是他们的学习能力,还要提高他们的自信心,无论这次刘天天会不会获奖,能够被推荐上去,已经让这个孩子高兴了几天。

至于那个小男孩儿,她看着作业纸上工工整整的“陈俊华”

三个大字,脑海中浮现出那个衣着整洁,但有些内向阴郁的男孩子形象,这是唐明亮班上的学生,成绩一向很好,只是在学校人缘很差,因为太过瘦弱,明明是个六年级的孩子,还常常会被一二年级的孩子欺负。

陈俊华家在生产队里没有什么地位,他的爷爷是大地主陈瞎子,陈瞎子虽然是大地主,但是他是外来户,听说他在军阀的部队里干过,后来发了一笔不义之财,就逃到了大目村,当年在大目村买了不少土地,又娶了个如花似玉的年轻姑娘当老婆,还生了孩子,在村子里过得很是滋润,当时大目村里的有一半的刘家人都是他们家的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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