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艾玛,真的长出人参来了?
谁都知道,人参是生长在昼夜温差小的海拔500~1100米山地缓坡或斜坡地的针阔混交林或杂木林中的,怎么可能随便在土里一插就长出来了?可眼前的事实证明,这人参直接插在土里用甘露一洒就真的长出来了,太令人不敢相信了,这可是人参啊,不是萝卜黄瓜啥的,人参可是名贵的中草药,那是稀罕玩意儿啊,要是卖的话能卖不少钱呢。
李大春欣喜异常,伸手小心翼翼的将那两个人参给拽了下来,想也没想就把其中一个放进自己嘴里,啪嗒咬了一口。
李大春虽然知道人参不能就这么生吃,但是他太着急了,急于知道这甘露长出来的人参有什么神奇的地方。
李大春三口两口就把那个人参给生吃完了,吃完之后他站了起来,啪嗒着嘴巴细细的品味,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呢?
这可是用玉净瓶里的甘露长出来的人参,绝对跟普通的人参不一样,或许自己吃了之后还能延年益寿啥的。
李大春又一拍大腿兴奋的两眼放光砸吧着嘴巴自言自语道:“嘿,老子不会吃完这人参之后就有了什么异能吧?比如穿墙术、隐身术啥的,那yy小说里不都是这么写的。”
但是过了一会儿李大春就失望了,他生吃了一个人参之后发现,自己身上根本就没有出现什么穿墙术、隐身术等异能,就跟吃了一个萝卜干没什么区别。
李大春把剩下的一个人参重新泡进了酒瓶里,坐在菜园里一个人发呆。
难道这玉净瓶里的水只对植物有催熟的作用,其他就没有什么神奇的了?
他又想起了梦中仙灵的话:“此瓶神奇无比,得到之人可以用它来谋得金钱、美女和权势,不过需要用阴气滋养,滋养到一定程度可以呼风唤雨,上天遁地。
。
。
。
。
。”
李大春又想了半天,还是百思不得其解,但是他还是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个玉净瓶还有更神奇的地方,只是他现在还没发现罢了。
罢了罢了,慢慢研究吧,迟早会被老子发现的,李大春拍了拍手站起身拿着玉净瓶走进了自己屋里。
此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隔壁邻居家传来搓麻将的哗哗声,李大春简单洗了个澡躺在床上,可是却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还是不自觉的想着玉净瓶的事儿。
他在想,要不用玉净瓶里的甘露多种出一些人参来,拿到乡上的药店去卖,应该也能卖不少钱,可是马上他又否定了这个想法,这可是人参啊,多么名贵的东西,他要是真的种出一大麻袋,扛着到药店去卖,人家还不得被吓死啊,有谁能弄一大麻袋人参来的?又不是萝卜干子,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这天晚上,李大春做了一晚上的梦,他又梦见了仙灵,那仙灵依然是那么水灵漂亮,在梦里不停的朝着他摆手,甚至他还很荒唐的梦见他娶了仙灵做媳妇儿。
后来又梦见了那个玉净瓶,他用玉净瓶里的水种出了许多的人参,把人参当萝卜干子装了一大车拉到乡里的药店去卖,直接把药店老板给吓死。
“大春,大春,大春。
。
。
。
。
。
。”
李大春正在做美梦的时候,听到啪啪的拍门声,还伴随着后妈王桂花的呼喊声,他一个激灵猛地睁开了眼睛从梦中醒来,这才发现天已经大亮了,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了。
而他的怀里还抱着那个白色的拳头般大小的玉净瓶。
“大春,别睡了,快起来,你美玉婶一大早就来给你说媳妇了,快起来。
。
。
。
。
。”
王桂花啪啪的拍着门大声喊着。
李大春不耐烦的揉了揉眼睛嘟囔道:“这才早上七点啊,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同样的少年时代,不一样的经历,且看王木生是如何写就不一样的人生?曾呓2014年新书终极强医发布...
简介她,生性孤傲,才华横溢,风姿天下无人能及,本是万千宠爱集一身的天雨国公主,众男子借以能够见她一面为荣。然,她对他们不屑一顾他,邪魅无情,腹黑阴沉,杀人如麻,一计退敌千里,是让敌人闻风丧胆的国家英雄,却是独独对她一往情深,温柔有加,呵护异常。然,一切都是表象。她全心全意,爱的,是他他处心积虑,谋得,是她的家!瞬间国破人亡,从公主到王妃,再到贱婢,她隐忍低调,在他的后宫里以卑微之姿讨生存,只为为国报仇,大仇尚未得报,一场大火后,她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时,她已华丽蜕变,祸乱天下!...
撕天由作者隐为者创作全本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919言情小说免费提供撕天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
宋蕴之,人生三大事吃凑热闹捡尸体。沈苍梧我的弟弟,只有我可以动他。柳煜本王绝对是交友不慎啊!那什么,咱们建个门派吧镜肃门么?!以镜为鉴,肃清天下不平之事江湖,朝堂,波云诡谲,跌宕起伏,那又如何?...
他莹白的鼻尖渗出细细密密晶莹的汗珠,眼见就要倒下。她下意识伸手相扶,宽大的衣袍之内,手臂却是那般瘦弱。却见他偏过头看她,面上似笑非笑,男女授受不亲,尔可听过?她当下面上一红,却强装镇定自若,一副不知者无罪的模样,你正处危难之中,我伸手相扶,不过权宜之计,总不好让你在众目睽睽之下,摔了跟头。初秋时节,巍巍宫阙。她终于又回来了。(ps简介无能,请看正文。历史基础薄弱,考据党慎入。)...
鲜血,缓缓的浸透她素白的罗裙下摆。腹中一阵又一阵的疼痛深深的提醒她,是她的天真害了她和她的孩子。楚云凌天,今日你最好杀了我们母子,不然,我定要你大鹰王朝鸡犬不宁。那腥甜浓重的血腥气息,似乎在验证她话语之中的滔天恨意,源源不断的血液沾湿了那土地,也染红了楚云凌天的心。他想解释,可是她竟如同风一般,消失在他的世界之中,让他无迹可寻。她离开了,带走了他的心,让他明白,自己并不是无心冷情。偶然一撇,虽然她容貌绝世倾城,但是他还是认出了那双清冷无双的寒眸。苦心积虑再见,却发现她已成婚,孩童数岁。羽和,原谅我。我我早已说过,如若我不死,定让你大鹰国鸡犬不宁!情节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