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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檐没想到她能猜着,微微颔首,并不卖关子,道:“是猪肉。”
猪肉是下等肉类,富贵之家不会吃它。
大文豪就有首打油诗,这样写道:“黄冈好猪肉,价贱等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
贵胄门第,也有“饮食不贵异味,厨上止用羊肉”
的不成文规矩。
像安檐等男孩子,到处跑,肯定偷偷吃过猪肉。
胡人做饼,就喜欢掺杂猪肉。
但是凌青菀是闺中千金,她未必吃过。
仰啸居素来大胆,什么菜色都敢上。
这道猪肉菜,安檐吃过一回,惊觉味道好极了,比他吃过的任何菜都要好吃。
他当时第一件事,就想到了凌青菀。
不是什么大事,就是这点小事,安檐的心思都能一下子就拐到凌青菀身上去。
“.....这肉蒸煮,用的是冬天从梅花上积累下来的雪水,原本是茶馆用来烹茶的,极其稀少;放葱、姜、茴香、桂花露、盐、蜜等,小火熬制三四个时辰。”
安檐跟凌青菀解释,“这肉奇特,若是冷了就很硬,不好吃;再煮热,更硬,无法入口。
我想买了送上门,一怕冷了难吃,也怕姨母不喜。
唯独先定下,请你来吃刚出炉的,才有几分滋味。”
他这就是解释,为什么今天请凌青菀。
猪肉虽然好吃,长辈未必能接受。
所以,贸然送到家里,姨母可能不高兴。
安檐只得专门请凌青菀。
凌青菀微微点头,道:“非常好吃。”
“你不介意吃猪肉吧?”
安檐又问了句。
“不啊。”
凌青菀笑道,“从前桐儿喜欢买胡饼,里面就有猪肉,我吃了之后念念不忘,也记得味道。”
安檐就放下心来。
他又捡了两块在凌青菀的碗里。
凌青菀吃完,感觉并不油腻,心里还想着要吃,又夹了一块。
一抬头,却见安檐在吃羊肉,并没有动这道猪肉。
“你不吃?”
凌青菀问。
“等你先吃好。”
安檐道,“我平素常来,有得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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