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瓜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八十四章 嫩玉米(第1页)

六月中旬,是一年当中,瓜菜最丰富的季节。

顶花带刺嫩绿的黄瓜,辣椒,这些都是洗干净就可以直接生吃的,还有嫩豆角,土豆也下来了,只需要一小块带皮的肥多瘦少的猪肉,就可以将一大锅土豆豆角炖的喷喷香,如果再配上一个大大的馒头这就是庄户人家少有的好吃食了。

最让赵玲玲高兴的是,菜园子里种的玉米熟到可以吃的程度了。

菜园子里的玉米比地里的玉米播种的早,在地里的玉米刚刚出苗的时候,菜园子里的玉米就已经有赵玲玲的腰那么高了。

现在,地里的玉米大多数刚刚结了玉米棒子,而菜园子里的玉米棒子,已经可以吃了。

玉米要完全成熟,指的是玉米粒灌满浆而且变硬。

现在菜园子里的玉米,玉米粒已经灌满了浆,但还没有变硬,这正是吃煮嫩玉米的时候。

赵玲玲一直关注着玉米的长势,也一直盼着这个时候,看着那一棒棒饱满的玉米,眼泪都出来。

“娘,晚上咱吃煮玉米啊。”

赵玲玲回了屋里,跟焦氏打了个招呼,就提了个篮子,重新回到菜园子里。

雨水充足,加上肥力够,菜园子里的玉米长的都很好,一棵玉米杆子上大多都结了两棒玉米棒子,有的还结了三个。

玉米棒子外,都包裹着青青的玉米皮,赵玲玲挑大个的,拿着板凳把地弄平,踩在凳子上翘起脚尖,才勉强够着。

这让赵玲玲想起了现代矮化了额玉米,那多好呀!

从玉米棒子的尖端将玉米皮撕开一些,露出里面的玉米粒,然后用小指甲在一颗玉米粒上轻轻地掐了一下,感觉浆水饱满,而又不至于太嫩的,煮来吃最好吃,而且有嚼头。

嫩玉米如果太老了,就没那么甜,而如果太嫩,则没什么嚼头。

前世赵玲玲就爱吃嫩嫩的软玉米,也很会挑怎样的嫩玉米才最好吃,现在的没的挑了不过这种硬玉米更清新,完了煮玉米的汤甜甜的也很好喝。

还有玉米杆儿这时候也和甘蔗一样是能吃的,它区别于甘蔗的多糖,而是淡淡的玉米香气中带着丝丝的甜腻。

赵玲玲一连掰了六棒玉米棒子,装进篮子里,提回屋里来。

进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安排把玉米杆儿拿回来。

这可比玉米还稀罕,过几天就不能吃了,就是前世的赵玲玲也只是小时候在老家吃过。

“小姐,这个玉米真能吃?”

这段时间夏雪她们和赵玲玲混熟了也放开了,就问赵玲玲。

“嗯,能吃了,咱晚上就吃,大家尝尝鲜。”

赵玲玲笑着道,“夏雪、夏雨,来,帮我把玉米剥了。”

“哎。”

俩痛快地答应了,抱起一棒子玉米,就学着赵玲玲的样子剥起来。

玉米棒子最外层是青色的硬皮,在往里面则是有些泛白的软皮。

将这些全都剥掉,再将玉米胡子也都撕捋干净,玉米就剥好了。

大锅刷干净,不能有油星,也不能有异味。

然后将几个玉米平放进锅里。

倒入清水,将玉米淹没。

把锅盖盖严,在灶下烧火。

等将水烧开之后,再加上一小把柴禾。

等这把柴禾也烧完了。

再等上一会的工夫,锅里的玉米就熟了。

玉米熟了,还没揭开锅,就有甜香的味道从锅里一丝丝地冒了出来。

“小姐,好香,甜甜的。

热门小说推荐
恶魔专宠:拽丫头,哪里逃!

恶魔专宠:拽丫头,哪里逃!

靳向辰,我不就是不小心拆了你家门,不小心把你看光光,不小心骗了你一两咳咳!好几次嘛?你至于处处看我不顺眼?你说呢?当然不至于啊!!郁千浔两眼冒火光,恨不得扑上去咬死某人!在她心里,靳向辰就是一个自以为是的恶魔,一个骄傲霸道的混蛋。那你总可以把我手腕上的手铐打开吧!郁千浔气的磨牙。不可以!浔儿,我不想再跟你玩躲猫猫的游戏,做我的女朋友不许拒绝!靳向辰步步紧逼将女孩儿锁在墙角,嗓音中透着一抹无可奈何。郁千浔无语斜睨着某人,不过,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家伙越看越顺眼了呢?...

都市雷行

都市雷行

古老相传,只要沿着古之圣贤留下的古贤之路一直走下去,披荆斩棘,历经万千磨难,便有机会结圣胎铸圣贤之身,最终成就圣人之位!在一个成圣艰难的时代,陆绝追寻着古之圣贤的足迹,逐渐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圣贤之路!...

良夫定制

良夫定制

他说老婆是拿来宠爱的,所以,一欢成爱她说老公是拿来用的,所以,一用成瘾她裹着小被单,瘪着嘴巴,可怜兮兮的说老公,她们说我太没骨气了,总是一次一次的沦陷在你的银威之下。SO?男人挑眉。我想试验一下。她笑靥如花,十根葱段般的手指覆上男人,证明我的意志力比你坚强!然后...

一见倾心,抢来的老婆有点甜

一见倾心,抢来的老婆有点甜

夏翩和她丈夫霍之瑾之间有个秘密协议,她做他五年的同妻,他给她想要的五年之后,两人友好离婚,各得自由。但好景不长,这个秘密就被霍之瑾的大哥看破,夏翩原以为他会当众揭露,然后将她赶出霍家。但,他却什么都没做,却在暗地里对她徐徐诱之,织了一张让她无法逃离的大网,将她一网打尽。十二岁那年,夏翩喜欢上一个男生,写了人生第一封情书,却送错了人。二十二岁那年,霍之卿收到一封情书,除了稚嫩的告白之外,还附有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夏翩嫩得能掐出水来。十年后,两人再次相遇,她根本不记得他,可他依旧记得她。她挽着霍之瑾的胳膊,站在他面前笑着叫他一声,大哥。没有人会知道,一向不近女色的霍之卿,其实心里藏着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却是他亲弟弟的妻子。他一向冷静自持,却做不到坦然接受她一遍又一遍地叫他‘大哥’,于是,在一个寂静的深夜,他将她抵在门板上,狠狠地攫取了她的唇瓣。事后,他一脸愉悦,低声附耳问她,都嫁给之瑾一年了,还没学会接吻?夏翩气急反驳,接吻有什么意思,我们只喜欢做!很好!霍之卿轻轻点头,唇角勾着笑,只是那笑,笑得夏翩头皮发麻,她忍不住想要逃。可哪里逃得了?那一晚,在床上,他将她吃干抹尽从此,她再也不敢叫他‘大哥’,而是我是你的什么?他的嗓音,低沉而磁性,充满了诱人的蛊惑。夏翩害羞捂脸,轻轻叫他一声,老公。女主性格不文静不淑女,偶尔装可爱,多数时间都处在抽风状态。男主性格成熟稳重,清冷淡漠,给人高高在上的距离感,两个字形容装B。本文依旧延续茶花的写文风格,甜宠,暖心,欢乐。喜欢,你就来,我等着你...

重生之最强剑仙

重生之最强剑仙

无敌剑仙白羽陨落在天劫中,一梦回到地球少年时代。前世的他踏入剑道之巅,剑斩万界,却孑然一身。这一世他一步一个脚印再修剑仙,从此横扫世间,俯瞰苍穹,登临宇宙之巅。我欲成仙,战苍穹,试问天下,谁与争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