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瓜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四章 巧遇(第1页)

更新时间:2013-11-20

“苏雯,你来杀这只。”

庞瑜将一只小烈鸟打倒,对苏雯说。

苏雯拿着被庞瑜和吴世杰淘汰的木棒,走到这只倒在地上哀鸣的小烈鸟前面,闭上眼睛,大叫着狠狠砸下。

这是他今天杀死的第四只小烈鸟了,虽然如此,但是大多数的伤害还是由庞瑜和吴世杰输出的,所以苏雯得到的经验并不多,但是数量的积累下,她还是升到了1级。

“你加两点体力,一点智力吧。”

庞瑜建议,苏雯也是不犹豫,按照这样把点加上。

然后庞瑜又把那个低级侦察术给了苏雯学习,这样分配也是有着一定的考虑的,虽然这个技能的限制很大,但是用的好的话,也能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而且队伍中,谢灵秀是已经定下来朝着牧师培养了,本身魔法也不多,学这个技能反而不好,吴世杰则表示要朝着敏捷方面强化,庞瑜又不感兴趣,所以这个技能只能给苏雯学了。

只是以苏雯现在的等级,要使这个技能发挥用处,还是挺勉强的。

“只剩下6只了。”

上午的运气不错,遇到了四只小烈鸟,而且其中还有两只是落单的,庞瑜也是松了一口气,按照这个进度,要不了多久,就能完成任务了,然后将小烈鸟掉落的金币收起,继续前进。

“是公路。”

苏雯指着前面不远的地方说,庞瑜等人也是看了过去,却是什么也没看到。

等到走了一段路之后才发现真的是公路。

“莫非这低级侦察术还能提升视野?”

庞瑜带着这个疑问苏雯:“你是不是学了那个低级侦查术之后感觉在雾里看得更远了?”

“咦,是啊,你不问我还真的没觉得,现在一说,还真是啊。”

苏雯一听,有些惊奇,回答说。

庞瑜也是无奈,他算是发现了,苏雯有些天然呆,换句话说就是有些缺心眼,没有发现变化也是意料之中,不过这个效果也算是意外之喜,同时也是知道了斗篷男在雾里视野比众人大的原因。

庞瑜等人上了公路,看了看路标,发现离学校不远了。

“我们要不要回学校一趟?超市里应该有大量的生活用品,其他人不太可能回去拿。”

庞瑜问三人。

“我们现在距离营地多远了?”

吴世杰难得提问。

庞瑜拿出定位仪,看了一眼皱了皱眉说,:“已经快接近十公里极限了。

居然走了这么远,是我大意了。”

“既然已经走到这里,我们就回一趟学校吧。

顺便拿点东西,要是都去买的话实在是太贵了。

而且从这条路走离学校并不远,我们也能顺着路再走回来。”

谢灵秀提议。

庞瑜犹豫了一下,然后才说:“好吧,不过还是之前的话,小心为上。”

热门小说推荐
大宋佣兵

大宋佣兵

汇聚铁血男儿,开创佣兵之城!在燕云十六州的土地上,我不想再听到,汉家百姓在蛮族铁蹄下的呻吟声!什么?佣金哪儿来?世界上百分之七十的财富在大宋汇聚,钱自是大有来路!政策支持?太祖说了我以二十匹绢购一契丹人首,其精兵不过十万人止费二百万绢则敌尽矣。这,就是政策!什么?还有人手哪儿来?呵呵,宋,不缺少铁血儿郎!宋的湮灭,只因他不够野蛮。而昆哥我呢?恰好比较野蛮。从亡命天涯路,到建立铁血佣兵城从朝廷通缉犯,到权掌天下的佣兵王。太史昆这么个无良青年是怎样做到这些的?让我们跟上他的脚步,去看一看小混混在十二世纪初的发迹之路。...

水鬼的新娘

水鬼的新娘

我从小身体不好,爹妈为了给我保命,给我认了个鬼干爹。说什么,认神做干爹干妈的太多了,神仙忙不过来。认鬼的只有我一个人,肯定疼我。平平安安长到大,干爹突然就找上门来了,要我嫁给他。什么,我认得不是干爹,是老公?!我的咧个妈啊...

帝女风华

帝女风华

大婚之日,她和他的孩子化为血水,而他却要帮别的女人登上最尊贵的位子!死都不甘心,她诅咒他们,若有来生,必受地狱之苦!她重生回到过去,她要重新来过,在别人夺取她的男人她的骨肉之前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更加光芒万丈,拥有绝代的风华!...

魔法门

魔法门

一卷神秘的羊皮纸契约,一扇神秘的魔法门,李玄穿越到了奇幻魔法门世界,附身在一名四系精专的高阶法师身上。史诗巨幕缓缓拉开,光明之下的阴影,忠诚之后的背叛,正义与邪恶的共存,生存与死亡的对立,一切的一切,都将呈现在李玄眼前。命运的力量,总能不经意间就谱写下一个又一个的传奇。魔法门交流Q群544096394...

仙入罗天

仙入罗天

问天下是否有仙?直教人生死相寻。一个平凡的少年,一段修道寻仙之梦。少年的罗天仙路将从这里开始四喜罗天无夕月,来世愿换一笑颜...

夜来女儿香

夜来女儿香

合租的房客,每天带着不同的男人进进出出,晚上隔壁还传来咿咿呀呀的声音,这神秘的一切让我有了搜索未知的欲望...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