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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后来还不喜欢那个小天地的同学会。
因为我看到许多我不想看到,非常恶心的东西。
林林森也是。
我小时候的死对头如今的挚友李明哲也是,三个男人居然在一个聚会上同吻一个浓妆艳抹,人尽可夫的老女人,居然还像吃糖一样的带劲。
都不是随便的人!
都随便起来不是人了?
后来,沈大头说:“林林森,同学聚会那天,你和别人喝交杯酒,和不止三个女人亲嘴,难怪你至今会没老婆。”
那是我把迷月介绍给林林森后才讲出的事了。
迷月同我是中天地的同学,同十几年没见,念书时她对我是很好的,只是许多年没见,她如今的为人处事我已经不了解了。
当我知道她离异单身时仍是很惊讶的,我把她介绍给三个人,有荣,家里田地被占,爆发户了。
有荣说:“以前穷了不敢晒,现在有了人却已经老了。”
我把他的大别墅连同人发过去。
林林森呢?
有车有房,月薪过万。
还有屁!
迷月她选屁。
我常常想,人生要多厚着脸皮才能放掉过去忘记痛苦。
有的人,可以如此能够这般,为何我做不到。
最后,林林森用着多了,积极又奋进,我也就才依依不舍的把迷月给他处了。
感情,我真不懂它,如果懂了,也就不那么痛和失败了。
可是小孙,我突然很想有钱。
以前,我会觉得钱多钱少无所谓,日子能过下去就行了,我会如我父亲翩翩风度的说:“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现在,我慌了,因为我没钱。
我不止一次做这样的假设――如果我有很多很多的钱就好了,一百万。
至少有一百万。
有了一百万,我就可以去自己喜欢的城市,买一套房子,然后,树高千丈,落叶归根。
以前,我觉得城市与城市之间的距离不重要。
现在,我觉醒了。
远亲不如近邻。
独在异乡,还是异客!
我父亲说:“沈恩衣,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吗?你就是想去晴诺家,找晴诺玩。
跟你说,只要你尾巴摇一摇,立一下屁股,我就知道你想要干嘛,必竟是我亲生了你。”
真的,我表现得那样明显吗?
我把酸奶,苹果,梨,瓜子,花生,糖,瓶装饮用水,充电煲一样一样的装进包包,去见晴诺,衣服也要挑一挑,因为许多年没见了嘛。
晴诺回家割草,挖地,然后拍成小视频放网上,一时在我心里大红。
她真的真实又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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