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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四年过去了。
吴乞也成了一个少年。
虽说比同年的孩子瘦小,却也不会矮太多。
除了脸上常年蒙了一个黑布带,其他和常人无异。
一大早,镇上振风酒楼的后院里,吴乞正吃力的将大捆大捆的柴火木块,搬进厨房。
酒楼的老板风鸣全是个脸上有几个麻子的胖子,对谁都是一张笑脸。
吴乞提出帮忙,只求赏口饭吃。
风鸣全倒也没太为难他,只因为怕这幅尊容坏了客人的胃口,只叫他在后院做些杂活,什么脏活累活,都让他干一些,也就是给口饭吃,其实也就是剩菜剩饭。
工钱那肯定是没有的。
吴乞也没指望,毕竟能给口饭吃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
干了一上午,吴乞随手将包在布袋里的两个干馒头拿了出来,一边将随身的水葫芦灌了些水,一边喝水,一边啃着干馒头走了出去。
来到大街上,熙攘的人群,各种叫卖声不绝于耳。
吴乞来到往常乞讨的地方,就在振风酒楼旁边。
吴乞挨着墙坐下,从怀里掏出一个破旧的黑碗,放在地上,还在碗里放了一个子儿,破旧的衣服,蒙着黑布带的脸,乱糟糟的头发,干瘦的手上拿着半边馒头一边啃着,一边拿着葫芦仰着脖子灌了一口水。
“当……,叮!”
吴乞半闭的双眼突然睁了开来,随即两眼放亮,只见黑碗里转悠着一小块碎银子。
吴乞立刻就抓了过去。
这时,却听得一声“咬他”
,随即一道黑影扑了过来,吴乞连忙往旁边翻滚,可还是没有逃脱厄运。
“啊!
......”
一声凄惨的叫声传了开去,一只黑狗紧紧地咬在吴乞的小腿上。
“哈哈哈......”
一个十三四岁的胖子,一身锦服,却胖的让一双本来就不大的眼睛,显得更小,此时又笑的前仰后合,更加难以发现。
张见财,建山镇张员外的独子,胆小却又喜欢欺负人,于是生活在最底层的人物就成了他取乐的对象。
鲜血顺着黑狗的嘴丫流了出来,有了血腥气,顿时黑狗的眼睛红了,狠狠地咬了上去,若是咬实了,吴乞的小腿就直接废了。
正在这紧要关头,一条影子啪的一下打在了狗嘴上,“嗷唔”
黑狗迅速的缩回了身体,跑到张见财的身后,呜呜的叫着。
张见财大怒,“谁?哪个不长眼的?”
“不长眼?我!
我就是那个不长眼的。”
一个甜美的声音从左侧传来。
张见财转脸望去,立即直了眼。
只见一个穿着鹅黄风衣,锦衣绣服,杏眼樱唇雪肤琼鼻的美少女正怒目望着他。
少女约十岁左右,在其身后还有几十个彪悍随从正虎视眈眈的盯着他,其中一个手中还拿着一条长长的鞭子,显然就是刚刚打狗的鞭子。
只等少女一声令下,就会随时扑上,将不长眼的撕成碎片。
“郡,郡,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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