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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那是一个遥远的记忆(第1页)

今年的冬天很冷,而且,格外漫长。

人的记忆有时候是种很模糊的东西,我对时间的概念也有些混乱。

记忆中,后来没有发生太多的事,又或者说,与那段时间的遭遇相比,以前再怎么无法接受的事情,也显得不痛不痒。

我和疯子坐早上七点钟的航班从内蒙回埁都,空荡荡的东山机场,太阳还未升起,飞机在灰褐色的天穹下沉睡着,我望着巨大落地窗中的身影,我和疯子穿着休闲装,背着双肩包,帽檐遮住了我的半张脸,剩下的半张脸上遍是胡茬,我想不起来上一次是什么时候刮过胡子。

背后,时不时有面容模糊的行人从我们身边匆匆走过,目光并未在我们身上有所逗留,他们或许是出差,或许是探亲。

每个人都在自己短促的人生中庸庸碌碌,他们不知道我和疯子刚刚九死一生,我也无从分辨他们是不是刚套上衬衫遮住胸口超人标志的盖世英雄。

生活,太沉重了,绝大部分人都算不上活得游刃有余,想要处理好自己的烂摊子已经很难,更别说我这种自己都已经活得满目疮痍,还妄图将战友担在肩头的人。

我想,我大概需要一些休息。

下飞机的时候,我和疯子被裹挟在人流中,熟练地掏出手机叫车回家,这个动作是本能的,可当我拿起手机的时候,突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一种奇怪的情绪哽在喉咙里,呼吸有些艰涩。

我们刚从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奇怪世界里回来,然后迅速投入普通人的生活,这种感觉很不真实。

疯子叫的车很快到了,是一辆经过减速带时都会发出怪声的奇瑞,我想嘲笑他走了大运叫到辆碰碰车,可是,记忆中那个西装笔挺坐在辉腾里的疯子在眼前闪现,嘲笑的话说不出口。

我又想到,如果是唐克,肯定会大大咧咧没心没肺地嘲笑疯子虎落平阳。

是吧,又想到了唐克,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思绪,它总是抓着我的手,让我在无意识的情况下碰触一些让我不舒服的记忆。

但是唐克会回来的。

内蒙古高原,来自西伯利亚的寒风打着卷,伙计们一声声“唐爷走好”

还在我的耳边回响,唯有不停告诉自己唐克很快就会回来,才能让我的心情不那么沉重,毕竟,从现在开始,在这座我生活了二十几年的熟悉城市,我再也不能随时随地打电话给那个我唯一信任的人。

临别前,我问疯子要去哪儿,想到他可能还要回到那座废弃学校的地下室,我有点儿难受,那鬼地方肯定没有空调和暖气,我想自己是不是该邀请疯子跟我走,可是说实话我也没想好自己要去哪儿。

齐名央一去不回,我知道他是假的,可是堂口的伙计们不知道,回来之前,疯子曾经打听过埁都的情况,他轻描淡写地跟我提了一下堂口的事情,没有说的太深,我估计他是担心我会怕得不敢回去。

人还没到,其实担子已经压在身上了。

其实相比较齐名央那边的情况,我更怕的是面对唐克的兄弟,我怕他们盯着我的眼睛,问我,为什么他们当家的跟着我出门,就这么一去不回了。

齐不闻啊齐不闻,你要怎么回答?

疯子关上车门的时候,说让我好好休息一下,他要处理一些事情,然后我们就出发。

这让我想到这一次出门前,疯子也是这样对我说的,那次他和黑墨镜来茶楼接我,现在黑墨镜不在了,我不敢想象下一次出门是不是也会有人回不来。

这是人生啊,给我们些什么,夺走我们些什么。

我上车之后让司机跟着导航走,一路上改了三四次地址。

我和齐名央的家,那个我生于斯长于斯的家,我去不了也不敢去,至于我自己的家,我实在担心有人去找我,而且我连茶楼都去不了,瘦张走了,音信全无,我不知道是因为茶楼出事儿了,还是他终于认清了跟着我这种废柴老板注定没什么发展,决定给自己找条出路。

思虑再三,我让师傅把车开到长柳巷子,下车的时候正是中午,巷子口的抄手店人满为患,不少人端着比脸还大的抄手碗蹲在路边,红油辣子染得嘴唇通红。

我想睡觉,什么都不想吃,躺在床上先来它一天一夜的葛优摊——我是在微博上看到这个词的,这词刚火起来的时候,我在山里,在机场刷微博时第一次看到这词时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这日子过得好像和全世界有时差。

长柳巷子很窄,如果从半空俯瞰,大概像个柳枝形状,我第一次知道这个名字是收到一条短信时,当时盯着手机屏幕就笑这名字听起来像花柳巷,我脑补这地方晚上应该是灯红酒绿,有穿得很简单的姑娘站在巷子口甩着手帕,笑吟吟地夹着胸,说,大爷,来玩个五块钱的吗?

巷子两边是低矮的平房,因种种原因不愿离开这地方的人大多恋旧,将许多有用的没用的杂物堆在门口,以至于最窄的地方只能侧着身经过,我想我大概是瘦了,第一次来的时候还要吸着肚子,现在已经不用了。

我要暂居的房子位于巷尾,钥匙藏在雨檐旧瓦下,钥匙的主人个子比我高,而我要踮着脚才能摸到那枚钥匙。

一人宽的房门被打开后,走两三步经过门廊,面前是个小院,左边墙角摆着个咏春桩,桩原本刷着暗红色的油漆,因用了多年,很多击打部位已经褪色,代表右手的那根木杆呈黑色,是后来装的,原来的那根被打断了。

院子右边墙角有一辆自行车,原本属于我,差不多是被死皮赖脸抢走的,自行车旁边,还挂着秋千,上面落着厚厚的灰尘,我看了一眼,以前总嘲笑这玩意儿小儿科,明明是个流氓还特么装不要脸的小清新,但是现在看着那秋千,我觉得晚上时可以试着坐在这里看看星星。

这里是唐克的家,我觉得这里很安全,因为这孙子活得很谨慎,没几个人知道他住哪儿,我之所以知道也是机缘巧合——他戒酒那段时间被老爷子反锁在家,让我来给他送酒。

唐克自称之所以不曝光住处,一是因为在圈子里树敌太多,二是他勾搭的姑娘太多,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追到家里都不好。

但是等我来过他家之后,我觉得这货是怕被人笑话——秋千,旧版《皮皮鲁和鲁西西》,河奈留下的玩偶和言情小说。

我清楚记得自己来过唐克家后,改了对他的评价,哥们儿真是个有故事的少男。

推开房门,迎面而来的是灰尘的气息,还有空气中的凉意,太久没人住的房子,会滋生一种独特的寂寥,除此之外,夹杂在尘埃中的,是一股方便面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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