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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风戚戚,还下着丝丝细雨,路上行人寥寥无几,只有一青一黄两个身影在慢慢前行着,正是林修和金鑫。
不知从何时起,林修开始喜欢上穿青色的长袍,包袱里换洗的衣物仅有三套,毫无例外全都是清一色的玄袍,青色,显得更为稳重,林修行走江湖已有一段时日,心中自有一番感慨,选择青色,想必是更加成熟的表现吧。
至于金鑫,还是老样子,一身浅黄色的衣衫上到处都被绣满了铜钱,让人看着就觉得不是很舒服。
此时他们都在步行,牛车早在几天前,因不忍一个老农一个人辛苦耕田,便送给了老农,这着实让一辈子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农感恩戴德了一把,握着他俩的手久久不愿放开。
金鑫也是一脸惊恐,以前偷鸡摸狗的事情干多了,每每都是被人用尽言语侮辱,这一次却被老汉狠狠地尊敬感谢了一番,倒有些不习惯,细细品味,发现还是做好人比较好啊,一路上他的心情好了许多。
没了牛车,两人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幸好荆州城已在不远处了。
走了两天,已经远远能看到这座雄踞江南的大城恢弘形象了。
距离城口还有三十里路的驿站旁,有个几根木板搭起框架、三面再用麻布围上的茶棚,虽然简陋,但可以让疲于旅途的人们好好休息休息,也是个好地方了。
茶棚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老汉,满脸红彤彤的,露出憨厚淳朴的笑容,一双长满老茧的大手此刻正娴熟的从一个木制大桶里直接抓了一大把茶叶,然后把茶叶分别放在一个个小号茶壶里,利索的往里面添上滚烫的沸水。
瞬间茶香四溢,沁人心脾,惹得过往的路人纷纷侧目,咽了口口水,凑近小棚里,从口袋里摸出几个铜板拍在覆着油腻的桌子上,朗声道:老板,来壶茶哦,这鬼天气,真冷啊,要喝点热水暖暖身子咯。”
老板咧嘴一笑,露出两颗门牙,往肩上搭了一条抹布说“好嘞。”
林修和金鑫也坐在一个空桌子上,点了壶茶,金鑫等到两碗满上,就拿起碗一饮而尽,喝完又拿起茶壶想要再来一碗。
林修端起了茶杯,看到杯身底层厚厚的茶垢,他皱了皱眉,下不了口。
老板倒是眼力不错,刚刚把另一桌的茶水倒好,正好看到这一幕,明白这个少年怕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哥,要知道这年头公子哥么仗着家族势力,一不高兴就会砸馆,可不能惹得这位少爷不高兴了,他一家老小都靠这个小茶馆过活呢。
老板连忙上前,一脸乐呵:“这位小哥,可是瞧这杯子不大干净?要不小老儿去给您换个干净点的?”
林修见老板这样说,有点尴尬,林家虽不是什么豪门贵族,但是起码也是衣食无忧。
这段日子混迹于江湖,自然比不过以前的生活,但是看这杯子,实在是不敢喝下去啊。
还没等到林修答话,金鑫却嚷嚷了起来。
“我说林兄弟,这行走江湖啊,可不能有那么多讲究。
这茶啊,要的就是那股子韵味,你手上拿着的那个杯子,几十年来都用来泡茶,喝起来那才叫一个舒坦。
要是连这点都不能习惯的话,不能算是闯江湖啊,你说是吧,老丈?”
“诶,是,是”
,见眼前这胖子为自己辩护,老板自是非常感谢。
看到林修眉头渐舒,金鑫就挥手示意老板去招呼其他客人。
待到老板走远,金鑫压低声音对林修道:“我说林大侠,哪有您这样走江湖的啊,这明眼人一眼不就能看出来您是个雏儿吗?”
林修也知道自己这样不对,默默地端起了茶碗,学着金鑫刚刚的样子,一饮而尽,确实,这茶虽然比不上他在归元宗喝过的那些极品好茶,但也有一番独特的味道。
就在林修再次把身前的杯子满上之后,耳边突然响起了一声佛号。
林修抬眼望去,对面不知什么时候站着一位穿着破烂袈裟的和尚。
“阿弥陀佛,两位施主,贫僧赶了半天的路,着实有些口渴,不知可否讨杯茶水喝?”
老和尚双手合十,对着二位微微躬身。
“大师快快坐下,一杯茶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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