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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栋没有心情和拉马西斯争执,他的全部心神都放在自己身上。
“尝试进行细胞融合,剔除重合DNA后,将血族特殊DNA表达式链接如我本身的DNA中,并转化为隐性表达。”
这是地球防卫军的一项实验性技术,为了强化人类战士,科学家们尝试把野兽的DNA和人类的DNA进行融合让人类能有更强大的力量,更快的速度,看得更远,跳得更高。
使用了这项技术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失败的那些人大多都变成了人头蛇身、虎头人身之类的怪物。
现在,王栋顾不得太多了,如果不想变成血族就只有把两种DNA融合到一起。
“反正血族也是从人类转化而来的,也许成功率更高。”
王栋自我安慰地想到。
可事情的发展并没有像王栋想的那样。
血腥感越来越强烈,王栋能感觉四根尖锐的獠牙越来越长,自己的指甲变得如同动物的利爪,似乎表示他的身体正不可逆转地向血族变化。
“啊啊啊!
!
!”
身体中到处都是撕裂感,好像要把王栋从每一个脏器,每一根都撕裂开。
“提取血族细胞DNA完成,嵌入人体细胞,表达为隐性。”
犹如天籁一般的声音让所有不适都消失了。
尖锐的獠牙退回到王栋嘴巴里,尖尖的指甲也退化成正常状态,那股围绕着每一个毛孔、每一寸肌肤的血腥感也消失了。
“你!
你竟然又变回了人类,这怎么可能,这不可能!
劣等的生物怎么能战胜高等的血族!
!”
从谷底到山峰,再从山峰到谷底,拉马西斯已经彻底疯了,不停地用头撞着墙。
王栋知道自己的状况远没有拉马西斯说的那么轻松,合并两种细胞的DNA消耗了大量的能量,刚才就差一点点不能完成,如果半途而废,王栋将会变成一部分是血族而另一部分是人类的怪物,甚至是两种细胞相互排斥,让他在极度痛苦中死去。
现在,王栋则能够在血族和人类之间自由切换,更具生物计算机的估计他现在变换成血族将拥有子爵级的实力,拥有血族子爵完整的特殊能力。
而对比刚才的吸收过程,王栋最多也只能强行合并比自己高一个等级的生物的DNA,而且DNA信息相差还不能太大。
挥动银剑,结束了拉马西斯的生命,王栋割下他的脑袋,又从自己的空间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木盒,把拉马西斯的头装了进去,这是海因茨强烈要求的,只有见到拉马西斯的脑袋他才能确信王栋干掉了血族伯爵。
掏出怀表,看了看时间,现在已经是下午三点半了,再有半个小时,血族城堡里的吸血鬼就要苏醒了,在发现自己的主人死掉后,鬼知道那些家伙会不会发疯,王栋立即扛起银剑向外走去。
走出地下室,立即传来无数尖锐的啸声,每一个房间里似乎都有不像人类的声音发出,徘徊游荡的血丧尸一看到王栋来了,立即调转身体向他走来,它们的脸上充满了对血肉的渴望。
“变成血族!”
在王栋的命令下,身体细胞迅速转变,皮肤变得苍白起来,指甲变得尖细,但口中的獠牙倒没有长出,已经是第二次变身了,王栋已经知道该如何掌控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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