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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清晨,我醒了过来,仿佛和以前的每天早晨醒来一样慵倦懒散。
但又与以前不太一样:窗外温柔的绿色淌入我的眼里时,我感到了树叶把风带动,涟漪在一次次抚摸洼地里的水,乌云像一座座相连的山,移动在田野上。
我铁定了心,得改变这一切。
首先我想到的是搬家。
但出去转了一整天之后,我便打消了这个念头,一是一时找不到比我目前住的更理想的房间,二是我想,只要我留在这儿,我就会再拿起笔。
这是一个应该记住的日子:我不仅将床、桌子、椅子掉换了位置,而且把房间清扫得一干二净,达到了重租一个房子一样的目的。
门外小路上响起了脚步声。
我定了定神,与其受门外一阵又一阵脚步折磨,那么还不如干脆将门打开。
那是个多雨的季节。
几天不见,他大大咧咧地回来了,手里挽着一个身段修长的女人,两个人互相注视着,欲火的热浪,煽得我和一直敞开的门直摇晃。
古恒看也不看我说,外面空气新鲜,你出去散会儿步好吗?我说,不明摆着外面在下雨,你们才跑到这屋里来的吗?而且我在写作,我不想中断。
喔,真的,古恒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好像突然明白过来。
真对不起,我忘了。
那个女人看着我,古恒对她说,这是我妹妹。
她心肠最好,待我比我妈还好。
好吧,你继续写——你不会回头的,对吗?!
他们钻入了薄薄的蚊帐里。
我背朝床,但比面对床更难受。
一层蚊帐之隔,或许算是古恒对我感情的一点照顾?
我坐在那儿,笔尖在纸上划开一道道口子,眼泪吧嗒吧嗒地掉在稿子上。
大概听见我抽泣的声音,床的叽咯声和嘴唇相接的吮吸才停住了。
那女人说了句什么,然后我听到衣服的窸窣声,不知是穿衣呢还是在脱衣。
我一直不愿、也不敢回头。
门被狠狠地甩上。
古恒说,“你为什么不走开,尽坏我的事。”
“因为我并不是你的妹妹。”
我的反驳,语言贫乏、无力到我为自己羞愧的程度。
其实我心里明白,我不是这样软弱可欺的,我不过与天下所有恋爱中的女人一样:为了抓牢爱情,睁只眼闭只眼。
人行道上,每隔一个水泥方柱,便有一条红色塑料长椅。
这条街,屋檐如广州街头一样宽,下雨天也不用穿雨衣打雨伞。
我和他坐在椅子上。
周围是肩并肩的商店,拥挤的汽车,三轮车以及拎着大包小包的行人。
那个傍晚,天空逐渐吸收椅子上的红色,渲染着远近的楼房。
这情景就像九十年代初那位著名女导演林白摆弄的镜头,男主人公在带轨的电车里看见他心爱的女人走在街上。
我们的耳边一遍遍传来他的叫声。
因为车玻璃,因为人声喧杂,因为所有可以导致她听不到他的呼唤的原因,他的心脏病突发,死在追她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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