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傅森微把怀里的猫崽往后面一扔,猫崽慢慢的往屋子里走过去。
“你们这里是不是有人特别厉害,每天都能在抓到这么多青麟鱼。”
中年人忍不住低下头看着桶里的鱼:“这抓鱼的技术真好,一点鳞片都没碰掉,我还从来没遇到过这么厉害的捕鱼高手,昨天给的钱少了,你们要是能长期供货,价钱我还能再加。”
“叔叔你说什么?”
傅森微笑眯眯的问中年人,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傻的人类,竟然要主动加价,青麟鱼最好吃的就是它的鱼鳞,他们抓鱼当然要好好的留着鱼鳞了,这位大叔怎么好像不知道一样。
“你好。”
傅琅轩见到人主动问好。
“傅少爷好。”
中年人看到来人竟然是傅琅轩,有些惊讶,不过很快恢复正常,把准备好的名片收回去。
“是魏师傅啊。”
傅琅轩认识这人,魏良辉的厨艺在全国都能数得上,傅琅轩当初开饭馆的时候,也曾经拜访过他,想挖他的徒弟。
“这是……”
魏良辉指着傅森微,他认识的人多,各种大人物都有,自然也认识傅琅轩,他可从来没听说过,傅琅轩有这么大的儿子。
“这是我儿子,你要买的鱼,就是他们弄着玩的。”
傅琅轩笑笑说道。
“这鱼是他抓的?”
魏良辉明显不相信,傅森微这么小,怎么可能这么厉害,青麟鱼游的速度非常快,是淡水鱼中游速最快的,而且不能用任何工具抓捕,一旦碰上,青麟鱼会自动脱落身上的鱼鳞自保,如果没有鱼鳞,青麟鱼也就没有价值了,他们酒店请了几个专门抓捕青麟鱼的,最熟练的那个工人,四五天才能抓到一条鱼,其它人半个月能抓到一条就算不错了。
所以昨天看到小桶里游动的那么欢畅的青麟鱼,魏良辉毫不犹豫的就买下来,这里的人能抓到这么多青麟鱼,还能让它们在桶里也活的好好的,肯定有秘密方法,所以他今天又上来,就是想看看这里还有没有鱼卖,没想到又看到傅森微了,这更让魏良辉确定了一件事,他们肯定还能抓到更多的鱼。
昨天买回去的青麟鱼,让饭店赚了不少钱,如果能长期合作,往后肯定能赚的更多,更重要的是,有了这么多青麟鱼,他也能研究一下,怎么吃青麟鱼是最好吃的,现在青麟鱼太稀少,除了清蒸,他根本不敢试验其它的吃法。
“闹着玩的,怎么,你看上这鱼了。”
傅琅轩提着小桶放到魏良辉面前:“你要是想要,直接拿走就行。”
“这可不行,青麟鱼这么贵。”
魏良辉急忙摆摆手:“我这次过来是想跟你说合作的事情:“如果你们能长期合作,一直提供质量这么好的青麟鱼,饭店这边可以加价,一万五一斤。”
“这个不好说。”
傅琅轩皱着眉头,儿子们进步了不少,今天捉的鱼才掉了六片鳞片,估计很快就不用捉鱼了。
“当然冬天我们不能强求,有青麟鱼的时候你们抓就行,数量也不限制,你看这样行吗?”
魏良辉还是第一次,为了买食材这么低声下气。
“不是我不愿意帮你。”
傅琅轩开始扯谎:“这鱼不是我抓的,我们只是帮忙摆摊卖掉,别人什么时候想抓,什么时候不想抓,我也不能强迫他,合作的事情还是别提了,不如这样,我这边有鱼就给你打电话,价钱不用提高,八千八就好。”
“只能这样了,你可一定要记得给我打电话。”
魏良辉虽然不是很满意现在这种局面,可是傅琅轩既然这么说了,他也不好强求。
“你放心,有鱼我肯定给你打电话。”
傅琅轩再次回答,能把剩下的青麟鱼送掉真是太好了,他现在看到青麟鱼也烦躁。
魏良辉看了看周围,拉着傅琅轩走到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低声跟他询问:“你认不认识站在那边穿白色旗袍的那位小姐。”
“怎么了?你想追她?”
傅琅轩打量了一下魏良辉,他这么大的年纪了,想追白沁估计有点难。
“不是我。”
魏良辉摇摇头:“我小时候,邻居家有个哥哥,他大学的时候交的女朋友跟那位小姐长的几乎一模一样,后来两人不知道为什么分开了,我那位哥哥一直在找她,我想问问那位小姐家里有没有姐妹之类的,只是她好像警惕性很强,不愿意跟我说话。”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