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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看着吴克群拿来的一大堆公文本来想先找一些重要的来做,好能够多少缓一口气,没想到吴克群拿出一份公文说:“这里有沈清杀人一案,需要大人签批,好将人犯押送到提刑司。”
包拯倒吸一口凉气,这吴克群可是够狠的,人命关天,让包拯不得不小心。
看来想偷懒是没有机会了。
“好,你们等一下我看一下公文。”
包拯对于自己接手的这第一件公事还是很小心的。
吴克群和衙役们对包拯的行为却很是不屑。
这案子前任李知县已经审理完毕,案子已定性,人脏俱获。
只需要在这公文上签个字,就可以将公文和人犯一起送走,即便是有什么差错也是前任李知县的问题,完全与这位包大人无关,包大人又抽什么邪风非要重新看一遍。
包拯不管其他人怎么想而是静下心来仔细的看着,逐渐的的他对沈清杀人一案有了大致的了解。
根据文书所载案犯沈清是天长县本地人士,而且还是个中了秀才的读书人。
在三个月前一天的早晨,有官差在城东的小庙前面看到沈清大清早从庙内出来,而且在他所穿长衫的衣服后襟上有血迹。
这引起了官差的怀疑,立即将他扣留,并到小庙中察看。
这一看可不得了,发现在小庙内珈蓝殿的佛像后边藏着庙中唯一的一个和尚的尸体,大和尚的头部被砍的稀烂,旁边还留有一把带血的斧头,大和尚明显的是被他人杀害,这身上有血的沈清当然有重大嫌疑。
差人立即将沈清带回衙门交知县大人审理。
李知县听了差人的汇报心中大喜,现在正是官员调动的关键时刻,如果说能够破获一起杀人要案会对自己有很大的好处。
这人脏俱获的案件完全是上天白送的功劳。
可当李知县升堂一问,却大失所望,这沈清不但是个穷酸的读书人,而且还有着少有的硬骨头,对杀死大和尚一事矢口否认,而且对其他的事一问三不知,只说是晚上到庙中避雨,对于自己的长衫怎么会有血都不清楚。
李知县开了几次堂都没有个结果,最后知县心中大怒,命衙役对沈清大刑伺候。
将沈清折磨的死去活来,最后沈清才承认人是他杀的,可这也错过了向上报功的大好时期。
所以这件案子就耽搁了下来,直到李知县调走也没有上报。
“这是沈清杀人一案的物证,有沈清当时穿的长衫和杀人用的斧头。”
吴克群见包拯对案件有些疑惑干脆将证物也给包拯拿了过来,好让包拯死心。
包拯拿着长衫仔细的察看着,越看心中的疑问越多。
包拯虽没办理过杀人案,但他看过的破案的电视剧多啊,这分析案情还头头是道。
“将人犯沈清带上来。”
包拯也对堂下的衙役说道。
衙役一听:“得,这位包大人要跟这案子耗上了。”
心中不愿意可也没办法。
沈清被带了上来,包拯首先仔细打量着沈清的长相,看这沈清也就二十多岁,现在沈清完全没有了文人的样子,只见他头发蓬乱,形容枯槁,眼光呆滞,颧骨高耸,脸上只剩下皮包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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