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胡緋今早给自己卜了一卦,卦象上说,今日若是上山,将有大祸,胡緋忖度了一番,既是有祸,那还是避一避的好,哪知不久便有小妖来传话,说胡緋久居深山的老母亲近来想他想的紧,让他速速回去一趟。
睍莼璩伤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既然如此,不如上山瞧瞧那祸是什么祸,指不定是一只绝色母狐狸,再者说,他已然活了千年,什么祸没遇见过?想及此,胡緋一甩袖子,对护卫胡洱说道:“走,随我上山一趟。”
这西陵城附近只有一座山,与西陵城同名唤作西陵山,胡緋的母亲就住在山顶的岩洞中。
生老病死因果循环乃是自然之道,纵是妖精也有要死的一天,胡緋唏嘘不已,看完母亲便下了山,下到山腰之际,正巧遇上虎头猪头妖怪要吃小凤,便出手救下了,他心想,果然是个“大祸”
,私藏神鸟就像偷了一块不属于自己的宝贝在身边,自然是大祸,可他心中就是痒痒的,想把这小东西留在身边,只惋惜不是一只母狐狸。
然则,胡緋料到了结局,却没料到这过程,若是他晓得这怀里的小东西是让他伤情一辈子的“祸水”
,恐怕他当初说什么也不会救她了,佛曰:孽缘尔。
胡洱不一会儿就从山上下来了,又忍不住用鼻子嗅了嗅小凤。
胡緋一啧嘴,侧身避开他:“本公子决定,今天开始,就把这小鸟留在身边当宠物养着。”
胡洱皱眉一沉思:“若是天庭找下来怎么办?”
胡緋在小凤脑袋上轻轻一点:“先用这法术压住气息,能藏一天是一天,若是以后天庭找上门来了,那就……”
那就什么?胡緋没有说。
小凤只顾着自己肚子饿,抓过胡緋逗弄她的手指就啃,胡緋的爪子岂是这么好啃的,小凤咬来咬去,连个印子都没有,胡緋倒是很享受小凤嘴里温温软软的触感。
如此俩人便下了山,胡緋速来低调地张扬,一身白色素衣不多鲜亮,却是城里一等一的天蚕丝做的,加上他那格外勾人的细长凤眼,怎一个魅惑了得,用媚眼如丝形容无过之而有不及,他在狐狸中的容貌都是上上等的,更何况是在人间,那想都莫要想,绝对是绝色中的绝色,因此也成了西陵城内,所有待字闺中的少女们心仪的情郎。
然看人不能只看外表,若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不行,胡緋不仅长着一张绝色的脸,他的私生活也是明白到不能再明白,他从来不去鸭馆妓院,连酒肆茶楼都鲜少去,身边只有一位貌美的小妾,不仅如此,他的经商才能也是一等一的,在荒年,所有商人都亏本的时候,只有胡緋,仍然盈利,如此说来,胡緋做妖怪做的高明,做人,也是极高明的。
后来小凤的贴身丫鬟告诉她,胡緋不去那些风月之地,不过是因为看不上那楼里的姑娘,的确,妖精要比人类美上百倍;胡緋做生意从来不亏本,是因为他有点金术,能把石头变成金子,他赢在起跑线上,如此一来,凡人根本比不得。
五年前她一纸离婚协议丢在他面前,他却居高临下对她说我的世界里没有离婚只有丧偶。第二天,她在去往巴黎的飞机上失事,尸骨无存。五年后,她摇身一变成为大牌明星归来,回国第一天便和他不期而遇。她冷漠自信,拒他于千里之外,他为了得到她,机关算尽,步步为营。程先生,我不是苏樱,我是季凌音。不管你是谁,你都是我此生最爱的女人。而这时却冒出智商超高的小萌宝,追着她不放,如果你不想当我妈咪,那就当我的老婆。...
华夏虽大,但我们已无退路!纵然只是一支弱旅,我们也要拿起钢枪,为驱除日寇还我山河而战!为千千万万的老百姓而战!更为军人的铁血使命而战!借我三千虎贲复我浩荡中华,剑指天山西马踏黑海北贝加尔湖张弓库页岛上赏雪中南半岛访古东京废墟祭祖,旌旗指处望尘逃遁,敢犯中华天威者虽远必诛!!!分享书籍抗日之铁血兵王作者紫色蔷薇...
寻龙点穴赶尸秘术养蛊御鬼,神秘道术秘法揭开,事情的真相浮出水面,你还能相信你所在的世界是真实的吗?宁无心本不信,可是当所有事情的发生跟自己的梦境一模一样的时候,宁无心曾经平静的生活就此发生了改变。...
灵异征文这是一份神级读者的书单。这个时代,作者为尊,信仰为上。作者可以通过读者贡献的信仰封神,获得强大的力量!可以通过读者的订阅获得数之不尽的财富!而读者呢?凭什么读者的力量微不足道?凭什么读者的力量来自于作者的赐予?凭什么读者的地位要在作者之下?凭什么读者没有封神的机会?这个世界,凭什么作者为尊?...
当黑夜消退,他们迎来的却是一个黯淡苍白的黎明,杀机,并未结束苍白夜幕,一款全息模拟生存恐怖游戏。...
一场意外的爆炸,让小小的跑龙套从此有了不同的人生。面对女神们青眼有加,他总是显得无所适从。欢快的都市生活,从此不再寂寞,女神金钱,还有那不变的信念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跑男之纯情巨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