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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队伍还有挺长呢,一听李志的话纷纷丧气离开,一个月三十块钱的工资虽然不算特别高,可是总比种地强吧?
“喜珠,许由,你们把桌子和椅子搬到屋里去,以后白天就在我这吃饭吧。”
喜珠姓陈,是村里有名的傻子,不过心眼不坏,谁家有什么事他还愿意帮忙,顺便讨口饭,陈喜珠今年三十八九了,不过看起来也就三十岁的样子,见到人就傻笑打招呼。
许由才十七,他的智力在十二三岁的样子,比陈喜珠强点,不过见人不笑,总是呆呼呼的。
李志见他们可怜,也没说给钱,反正管顿饱饭,旧衣服还是管够的。
再说以他们二人的智商,拿了钱反而是祸事。
“诶!
好!”
陈喜珠还答应一声,不过干活真不含糊,挺沉的实木桌子被他轻松抱起来了。
李志啧啧称奇,心说没心事就是好,人都不显老。
他也听过关于陈喜珠的事,据说这人小时候并不是很傻,只不过是家里给惯坏了。
那时候他们家是地主家庭,看妈、哄妈、抱妈,单单老妈子就雇了好几个,七八岁都不会自己吃饭,还得用人喂,可以说是时代的悲剧吧。
再加上陈喜珠小时候一场热病,灌多了凉药,才让他大脑受损。
就算那样,陈喜珠十八九岁的时候偷偷回老宅还在砖缝下面找到一锭金元宝!
可见当时他家实力多么雄厚。
当然金元宝他也没留住,反而被人骗了去。
陈喜珠和许由原来没什么地方住,平时就睡在村东头的破土地庙,李志见到这种情况动了恻隐之心。
他自掏腰包拿了三千块钱,把大队旁边闲置的一趟破瓦房买了下来,之所以这么便宜还是因为原来那地方是坟地,没人住,一趟瓦房十间房,不过三千块就拿下了,相当便宜。
而且还是村里的财产,现在村里的账上多了三千块钱。
“叔,这趟房以后就算村里的福利院,像陈喜珠,许由这样的人都可以住进来。”
“行,大侄子,你真是心善啊!
你肯定还能发大财!”
朱世光打心眼里佩服李志,都说善财难舍,但是在李志身上没有这种理念。
他觉得钱花在有用的地方,花在心安理得的地方,那才叫花钱,有花钱的快乐感。
“叔,另外你现在去镇里一趟报告一下,明天组织村里的选举,你尽快走马上任,我还有事需要你帮忙。”
李志想了想还是决定让朱世光早点当上村支书,免得夜长梦多。
“我知道了,大侄子,你放心吧,我这就去!”
对朱世光来说这是好事,他当然不会拒绝。
朱世光骑着自行车去镇里,而李志跟李德义去串门,并不是无聊的串门,而是去那些他选定的食品厂员工家里串门。
这一次李志只有一个目的——拉票。
朱世光能不能成功当选,还是需要一些行动的。
串门一整天李志觉得口干舌燥,今天他估计起码抽了两盒烟,走到哪家都是被热情招待,点烟递茶,李志又不好拒绝,不过好在事情完成的不错。
李德义也累坏了,“儿子,这比种一天地都累,难为你了,跟谁都能说半天,要是我,我都不知道跟人家说啥!”
李志笑了笑,“我也是无奈,不过好在他们都答应帮忙找亲戚说说这事,世光叔这次肯定能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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