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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亮,虹桥机场!
巨大的机身缓缓逼近机场跑道,仿佛雄鹰展开翅膀,滑翔着扑向猎物。
穿着休闲西装的沈蒙走到候机大厅光亮可鉴的瓷砖上,意大利手工定制的皮鞋与瓷砖敲击出清脆的响声。
身为血裔家族沈家的三公子,他身上散发着与众不同的气质,那是百年世家浸润出的矜贵和骄傲。
沈蒙身后跟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左眼有一条竖着的刀痕,刀痕中间那颗眼珠是灰白色的,独目。
明明年过半百,体格却健状如牛,穿着宽松的复古练功服,脚上一双布鞋。
“还是沪市人多啊,人多资源就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呐。”
沈蒙望着人来人往的候机大厅,从怀里掏出一只皮夹子,感慨道:“空间法器,啧啧,宝泽的这个制式装备倒是方便,可惜核心技术被牢牢掌控着,咱们这些家族再眼馋也得不到。”
说着,他从皮夹子里取出一只巴掌大的青铜小鼎,朝鼎口轻呵一口气。
一缕缕青烟从鼎内浮出,袅袅娜娜的飘向候机大厅各处。
辛巴克售卖处,年轻的妈妈带着年幼的儿子坐在圆桌边吃甜点,她身前是一杯咖啡,孩子身前是一块巧克力蛋糕。
沈蒙和老人路过时,年轻的妈妈多了气质逼人的年轻男人一眼。
而乖巧吃蛋糕的男孩突然打了个寒颤,抬起头,苦着小脸:“妈妈,我好冷。”
年轻妈妈看向儿子,顿时吃了一惊,炎炎夏季,孩子竟是冻的小脸发白,牙关咯吱咯吱打颤,手臂冰凉冰凉。
候机大厅的空调不可能让人冻成这样。
沈蒙一手托青铜小鼎,一手握手机,他仔细看了片刻,嗤笑一声:“李家现代传人,长的真特么娘炮。”
手机屏幕里是李羡鱼的个人资料,非常详细,包括他现在住的地址。
“元叔,你说李家那位女子战魂,真的知道万神宫的位置吗?”
沈蒙关上手机,皱着眉头:“大老远的跑沪市来,可别竹篮打水一场空。”
独眼老人眯着眼,“这世间如果真有人知道万神宫所在,那便是她了,也正因为有她在,李无相才这份胆气独吞宝贝。
只不过世间一物降一物,女子战魂并非举世无敌。
当今的佛头可以与她一战。”
“那道尊呢?”
沈蒙挑了挑眉。
“道尊还差些火候,八十年前妖道祸乱天下,道门首当其冲,昔年道门十位宿老悉数折损在妖道手中,元气大伤,至今还未完全恢复。”
“八十年前妖道之祸,道佛协会损失惨重,二十年前李无相事件,又轮到各大家族英才凋敝。
啧啧,自清末以来,咱们血裔界时不时的就出点乱子,无数英才死于羽翼未丰时,可叹。
反观洋夷血裔,自近代以来,英才辈出,此消彼长,甚是不妙......我爷爷总是这样感慨。”
沈蒙耸耸肩:“但我觉得,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就比如宝泽那位执剑人,你说他和佛头比,又如何?”
对于这个问题,老人认真的思考了很久:“几年前,此人横空出世,先压力各大家族天才、道佛协会弟子,后来挑战老一辈高手,身经百战,无一败绩,简直恐怖如斯。
他最后一次出手,距离极道还远的很,但那是一年前了,现在怕是半只脚踏入极道了。
最不济也是和道尊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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