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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的头脑冷静下来,周围已经没有一只活着的野狼了。
我“扑通”
一声坐在地上,浑身酸软无力。
身上的伤口不知什么时候收口了。
想必是那个什么兽王之血的作用了。
但它终究不是什么万灵丹。
兽王之血只是让我的体力恢复速度大大加快,撕裂伤害暂时抵消罢了。
距离弥补我的消耗还差的远了。
何况不光是体力,我精神的消耗更大。
如果不是我的先天条件好,现在恐怕和这些倒霉的野狼一起玩完了。
饶是如此,我现在也是一根手指也不愿动弹。
如果现在再来一只狼,不,只要一只狗,只怕就能要了我的命了。
不过幸好这次我的运气还不错,直到我能够起身看看我的战绩时,还没有任何人或动物来骚扰我。
首先我看到的就是死于我——口下的野狼王。
被吸血致死的它,僵硬的身躯倒在一旁,颈部的伤口血肉模糊。
让我联想到口中的毛,不由连连“呸”
了几口。
四周满布我俩互殴的痕迹,我唏嘘不已,慢慢走过去,看着它那睁大的双眼,充满愤怒、惊讶、迷茫、不甘的混合情绪。
我怎么也想不到,一只野兽竟然会有如此丰富的情绪。
或许是我的心理作怪罢了。
我心里念叨着:老狼,老狼,你可不要怪我哈。
是你要吃我的肉,我才喝你的血的。
看在你的血帮了我大忙的份上,我出点力埋了你吧。
想罢,伸手抱起野狼王。
嘿嘿,你还别说。
这家伙的毛皮还真不赖。
拼命的时候不觉得,仔细一看:(这毛皮,溜光水滑的,那叫一正。
根上又带着韧性,防御力就别说了,我都打不坏,还能差了。
)尤其我是咬在颈部,并没有损伤到整体效果。
(这句话怎么这么别扭)这么大的一张狼王皮,不管卖了还是自己用,肯定值不少钱呢。
就这么埋了,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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