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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生子当如将军令,养女必须秦倚天!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看着坐在面前的方炎,陆朝歌的心里突然间想起唐寅的这两句自比诗。
晚上实在睡不着觉又没有合适的书籍来打发时间的时候,陆朝歌也曾经思考过自己的新同事方炎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种无聊的问题。
没上没下目无尊长胆大妄为唇枪舌贱不守成规从不按照套路出牌,轻浮花俏,像地痞流氓像三级混混,他符合了陆朝歌最讨厌那一款男人的所有讨厌基因。
可是,他懂插花,能够修剪出让人叹为观止的‘登天梯’。
他懂盆栽,说出艺为心声的观点。
他识好茶,一眼便辨其优劣长短。
知识渊博,能够倒背《老子五千言》。
有创新意识,带学生去雀河学习《再别康桥》-----
他骚气冲天,却又才气纵横。
这样的一个人,到底应该用什么样的字眼来形容?
雅骚?
陆朝歌钦佩过他,欣赏过他,讨厌过他,甚至在他一而再再而三给自己带来麻烦时有过把他驱逐出校的念头。
但是,她从来都没有把他和‘色狼’这个字眼联系在一起。
“他的眼睛很干净。”
这是陆朝歌见到方炎时的第一印象。
这样的眼神只有在孩子们身上才能够看到,成人们的眼睛早就不知道被社会世俗给污染成什么样子了。
所以,在看到方炎的眼睛时,她的心里有种诧异又惊喜的感觉。
可是,现在他却面临着‘非礼女学生’的指控。
“这是真的吗?”
陆朝歌问道。
“真的。”
方炎无比肯定的说道。
没有任何犹豫。
人家连照片都拿到手了,你再否认也没有任何意义。
再说,他也不愿意向陆朝歌说谎。
他不想骗她,正如他知道在很多事情上她也不会骗自己一样。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方炎认真的想了想,可能大家都是极端骄傲的人吧。
不屑!
是的,不屑说谎!
陆朝歌好看的眉毛微微挑起,说道:“你带女生去酒吧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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