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十六年前第一次在台湾出版《饥饿的女儿》,扉页上写着献给我的母亲唐淑辉。
2009年末,我出版了续篇《好儿女花》,写母亲和我自己内心那些长年堆积的黑暗和爱。
扉页上写着给我的女儿。
其实写给母亲的书,何尝不也是给我女儿的。
幼年时我从未有过坐在母亲或父亲怀里或膝上的好光景,听他们讲一个长江里金竹寺神秘故事或大禹治水三过家门的神话——妻子每日在江边一块石头上等待他,天长日久化成一块呼归石。
这自家门前的故事,是从街坊邻里道听途说而来。
那时我不到五岁。
现在我喜欢抱着女儿,让她坐在膝上,给她讲故乡的从前,我的从前,我母亲的从前,有的出现在《饥饿的女儿》里,有的出现在《好儿女花》里。
女儿还不到五岁,听完会有不少问题,有时会说她也在那儿,会帮助大禹战胜龙王。
她说她梦见了外婆,外婆摇着一艘船,带她在长江玩。
重庆老家六号院子那一带马上要拆了,成为市建规划的一部分。
曾回去办理相关手续,去拆迁办的路,全是乱石碎瓦和戴着安全帽的工人。
我对三哥说,我想回家再看看。
三哥说,没钥匙,进不了门,再说什么东西也没有,也没路可去。
我看看手表,时间不够,只能作罢。
心头却一直不松开。
那些长江边半山腰的老院子,那些建在老院子边上的旧楼房,那些拐七拐八的陡峭的街巷,连着那些树草都不在了,说不定在我写这文章时可能就不存在了,从地图上消失殆尽。
我的根再也寻不见了。
奥德修斯离乡二十年,经历磨难后重返,没人能一下子把他认出来。
我呢,如书中所言1980年离家出走,渡过长江,离开重庆,越走越远,最后到了英国。
2000年返回中国,恰好也是二十年。
我的经历没有奥德修斯那样奇险,少有辉煌耀眼的瞬间,多有失败和痛苦的岁月。
这二十年,阅读人间,最后渡回长江,归于自己的故土,归于出生之地。
我经常做一个梦,在老家的阁楼看到一个白色的身影,她是一个冤死的鬼,她飘出我的视线后,我要去追她。
正在阁楼养鸽子的三哥却把我推下梯子。
我呢,总会爬起来,再爬上梯子。
他会再推我下去。
我再往上爬。
写作如同爬梯子,目的不是目标,而是为了看清自己从何而来,看见那些消失在记忆深处的人和景致,把他们的形象记录下来。
三十五岁时写作《饥饿的女儿》这本书就是经历了这样的过程。
四十五岁时写作《好儿女花》也经历了这样的过程。
用文字重现我的故乡,纪念我不在人世的母亲、生父和养父,也包括那些去世的从前的邻居。
谢谢阅读这本书的近三十个国家的读者。
谢谢四川文艺出版社,2000年时出版了这本书的国内第一个版本,之后在国内经过了七八家出版社,去年遇到新任社长吴鸿先生,他问我这本书的版权情况,想出一个这本书的纪念经典版,并告诉我他读了我这本书的感想。
我很感动,十六年过去,这本书回到了四川文艺出版社,也算新春伊始一件幸事。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