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用二肥的经典名言——要蒸出屎了。
贼老天简直就不给穷**丝活路啊!
在床上狂吹了一通电风扇,我琢磨了一下,从一个军绿色的解放袋里掏出了一本书。
这东西当然是那老古董廖高峰给我的,书的上面有两个正楷字——丹鼎。
他给我书的时候,交待得很严厉,让我务必好好学习,说是拥有灵身的人学习这个捷径,是修炼的堂皇大道。
翻开这本书的时候,一开始我翻阅得漫不经心。
到了后面,不知不觉间就被吸引住了。
这是一本奇书。
它里面将人的三魂七魄,当成一种灵体——识神。
这识神跟身体互相依存,互相补充。
比起肉身,识神更加玄奥。
它越强大,人就越灵性。
识神跟肉身融合为一,就会产生更加玄奥的东西——丹。
“……身为鼎,识神为火,炼化内丹、真婴,得大道、入长生……”
这本书前面看得惊心动魄,后面就惊心动魄得像是吹牛逼,居然说人可以进入更加玄妙的境界,成仙、成佛什么的。
在我看来就是瞎扯淡,刚刚对这本书的一点敬畏之心,消散了许多。
但总体而言,这确实是修炼的一本好书。
上面修炼识神的法门,就是锻炼灵气,对我现在很有用。
在修炼这一块,我还真是天赋异禀。
我都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开始修炼的,看书的时候就进入了一种玄奥的境界。
身体像是腾了起来,脚踏在飘渺的云端,沉浸在玄妙的境界里。
连身体的炙热,仿佛都从我体内摒除。
照耀到身体的那些阳光,好像成了丝丝缕缕的液体,流入我小腹的丹田内,让我有种凉丝丝的舒爽感觉……“咕噜。”
我肚子不争气的叫了起来,硬生生的是从那修炼状态里饿醒了过来。
是真的饿,饿得前胸都快要贴着后背了,肚子里除了水,一点存货没有,头脑都有些迷糊。
看看外面渐渐昏暗的天色,恍惚中我才想起来,我应该是足足一天没有吃饭了。
从昨天傍晚的时候,跟东港的三个片警出去吃了点烧烤,后来我是粒米未沾。
在身上摸了摸,掏出了两个钢镚。
看着手上两枚硬币,我无语了。
我跟老黑有个习惯,钱都喜欢放在二肥那里。
那家伙口袋多,随便装。
每次没钱了就在他身上掏几下。
我们这些时日在赌场赚的钱,都在那二货身上。
可这**昨天晚上,被鬼附身的孙雪色诱、追杀,衣服、裤子都落在第三人民医院厕所了!
没办法,现在只能屁颠颠的去下面的沙县小吃,找那老婆子要了一碗混沌,满头大汗的吃完,意犹未尽。
还是不饱,我坐在馆子里摸摸肚子,有些无奈。
他以嗜血闻名,行事向来高深莫测不合常理阴晴不定,传闻他以人血为食,心狠手辣杀人如麻世人称之为魔王。她立志赚尽天下财,不管黑与白,凡挡她财路者,遇神杀神,遇佛杀佛,就算妖魔鬼怪来了,她也照砍,可偏偏遇上一个煞星克星。他以为她只是个生性贪玩调皮捣蛋的古灵精怪,却不料是个深藏不露笑里藏刀的厉害角色。她以为他只是个冷酷无情剑走偏锋的嗜血狂魔,却不料是个用情至深十全九美的好男人。当冷酷无情的嗜血魔王遇上深藏不露的古灵精怪,造出两个举世无双的小萝卜头时。某打翻醋坛子的男人,看着旁边数银子的某女人,问如果我和银子同时掉进水里,你会先救哪个?某女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先救银子。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nbpnbpnbpnbp混迹在市井之间的小混混陈兵突然得到了一枚奇异的戒指,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神奇栈的掌柜,从此人生变得与众不同!nbpnbpnbpnbp栈里居住着千奇百怪的人,有着各种让人叹为观止的能力,作为掌柜的陈兵自然不会放过这种学习的机会,于是他逐渐变得强大起来。nbpnbpnbpnbp以前只能仰望的,都变得触手可及,以前高高在上的,都将踩在脚下。nbpnbpnbpnbp好吧!这其实就是一个穷挫丑各种逆袭的故事。nbpnbpnbpnbpp本故事纯属虚构,请勿自动代入,如有雷同,绝不可能!...
她,被告知自己得了癌症,只剩下三个月的生命。他开心的时候,送她326个蛋糕店作为生日礼物,实现她的梦想,让孤儿院的每一个孩子早晨醒来就有面包吃。他生气的时候,亲手毁掉她的梦想,毁掉所有蛋糕店他为她买下整个商场,只因她说了一句,这个商场的格局和颜色挺不错的,我喜欢!电闪雷鸣的夜晚,他把她绑到树上,差点被雷劈死,只因她说你在我心里,什么都不是!最后他却说我爱你,爱到骨子里!...
重生到了混沌,却因为盘古的原因修为被毁。不过他也因此得到了超脱大道的希望,看其如何打败洪荒诸多对手一统洪荒,最终超脱混沌得证大道。...
晚明之我主沉浮简介一名北漂,去雾灵山游玩,因喝醉了酒,无意中救了一只灵狐,得到他的帮助,穿越到明末,成为信王朱由检(读者群号261112420)...
一位好吃懒做的公子,结识一群奇葩的队友,经历一场妙趣横生的比赛,入学院,做城主,周旋于七大帝国之间,终成一代明君。编辑红豆邀请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