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天,纳兰君集兴奋地骑上了一匹神骏的宝马。
这好像是他亲手养大的马儿,后来纳兰君集给它取了一个神气的名字——踏霄。
“你怎么不带刀?”
旁边的年轻人奇怪地问了一声,随即甩了一柄弯刀过来:“拿着。”
纳兰君集奇怪地接过刀,看了一眼年轻人。
这年轻人叫做纳兰朗,比纳兰君集稍大一些,平时很照顾他。
来不及问为什么要带刀,另一个部族的勇士来了,纳兰部的勇士二话不说,策马向那边奔了过去。
纳兰君集只好收好弯刀,回头看了一眼,他看见纳兰韵在后头朝他挥手。
纳兰君集带着笑容,也挥了挥手,高喊了一句“等我”
,便跟着队伍离开了。
作为弱小的小部族,纳兰部在草原很边缘的位置,所以他们到中原边境的距离并不长。
路上停留的时候,勇士们会互相吹嘘自己去过多少次中原边境,带回来多少东西,又鄙视中原人多么懦弱,多么不堪一击。
在草原上,从中原边境回来的勇士,都会被称为“英雄”
,如果不仅回来了,还抢到很多粮食,那就是更高的“大英雄”
,如果还杀了很多中原人,那就是“草原雄鹰”
。
纳兰君集并没有参与进去,这是他第一次来中原边境,应该也是最后一次。
他觉得讲究诗书礼义的中原,才更符合他的灵魂,他应该待在中原,而不是崇尚暴力的草原上。
两天之后,他们赶到了中原边境。
运气很好,刚到不久,他们就看到了中原的牧民在放羊,勇士们高声吆喝着,纷纷拔出了弯刀冲了过去。
纳兰君集并没有跟着他们,他绕开了路,偷偷从另一边摸向了中原边境。
不久,纳兰君集碰到了巡逻的大周士兵。
他异常兴奋,加快了速度冲了过去,挥着手叫喊:“嘿!
嘿!
我要加入中原!”
那边巡逻的大周士兵发现了他,纳兰君集习惯了的草原语言,在大周士兵听来却是异族之语,是蛮虏的语言,而蛮虏就代表着敌人。
“放箭!”
大周巡逻队的小队长没有犹豫,直接下令属下向这个年轻的,腰间别着弯刀的辽人放箭。
“嗖嗖嗖嗖...”
姑娘我真的是个有素质有原则的小偷,偷金偷银就是不偷男人!啥?狐狸精?老娘长得这么纯,哪里像是狐狸精?好吧!这张脸是妖媚了一点,那就换一张好了。可是为毛她换了一张连亲妈都认不出来的脸,却还被这臭男人找到了?神马?丢了东西?我真的没偷啊!偷了你的心?这可真是冤枉!就你那腹黑大尾巴狼的模样,本姑娘真的不稀罕这是关于无良神偷意外偷了某腹黑总裁的心,然后吃干抹净被某人吵着要负责的故事...
想当文抄公?可以!各种精品小说歌曲漫画都有!想要的话拿你的节操值来换吧!...
这是一个发生在深圳,真实而虐心的故事。2008年,我,穷蠢挫有幸遇到了人生里面的王子。可是我们之间永远无法像偶像剧那么唯美与爱恨交织,只有现实的撕扯和内心的血肉模糊。什么我爱他,他爱我,时光会告诉我们,什么都会过去。我也终于明白,这个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其实就是他在我心里,却不再在我身边。...
苏依然的一生都付出在了那个叫林子澈的男人身上,为了他,学了自己最讨厌的工商管理,毕业后为了他的公司奔山走后,当她身怀六甲看着自己的老公跟她的好妹妹滚床单时,当她的孩子被他亲手杀掉时,她发誓,若重生为人,一定要把该死的他们拉进地狱,或许执念太深,让她重生到了年少时期,斗小妹,战继母,虐渣男,拐个校草当老公,这重生的小日子也不错!...
她本是父母家人视如珍宝的掌上明珠,正所谓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却奈何因为一场意外,被黑白无常错勾了魂魄,待醒来时,却发现自己身在一个完全陌生...
他是一手遮天的商业大亨,她是家破人亡的惊弓之鸟,他为接近她不择手段,步步为营将她兜入囊中,禁锢她自由,她和他之间只有冰冷的协议没有爱情。我要的,只是你待在我身边,身和心只能属于我一个。她爱他却被伤得体无完肤,只能仓皇逃窜,多年之后他将她抓回,霸道依旧,女人,哪怕你逃到天涯海角,依旧只能属于我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