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跟着他去看了一场篮球比赛,而且不巧的是他的敌方居然是宋远。
当时站在观众席上的我,远远看到在场内热身的他,直接手中的矿泉水瓶就掉在了地上。
这么热的天,室内的温度闷的让人喘不过气来,可是看着场上激烈奔跑的运动员,似乎一点也不受影响。
一个个挥汗如雨却无动于衷,运动鞋在塑胶的地面摩擦出叽嘎叽嘎的声响,篮球扣在蓝板下沉闷的呯呯声。
印象中的宋远永远都是一副文静的书身气,虽然知道他们男生在学校多少都会打些篮球,却不知道居然已经是他们系里两个代表队的决赛。
看来,学生时代的他,我真的一点都不了解。
场上他和吴逸皓两人针锋相对,步步紧逼,根本看不懂篮球的我也知道战况激烈。
终结的哨声响起,这才惊觉宋远队只以2分的数字落败,看到他们还在滴水的发稍,顺着脸颊成串成串的挂在衣襟前,一片儒湿。
眼睛一直不受控制的随着宋远的动作而移动,他用力的抹了一把汗,拿起旁边队友递过来的矿泉水猛灌了几口,然后自然的朝着吴逸皓走去。
两帮人相视友好的笑了笑,宋远朝吴逸皓竖了竖大姆指,恭贺他的胜利。
两帮人浩浩荡荡的朝观众度走来,看到越来越近的身影,我不得不将视线从宋远身上拔下来。
吴逸皓笑嘻嘻走过来,冲着我一脸得意的笑,一点都没有谦虚收敛的模样。
我撇了撇头,这才发现宋远那边,一帮的男男女女拉拉队中,居然没有发现他所谓女友的身影,明明之前在咖啡店门口还看到他们一起的呀?
努力在记忆中搜寻当初关于我们俩的事,貌似真的有那么一次他好像邀请过自己来参加看什么篮球比赛。
当时自己好像是觉得一对篮球不感兴趣,二来天气太热,三是工作太累想回去休息。
原来我当初错过的是这么一段插曲,后来随意问起,他也只是无关痛痒的轻描淡写说了句:“输了。”
当时我也只是笑笑没放在心上,觉得输赢乃兵家常事,却不知道其中的曲折,只是一球之差,过程如此激烈,输的如此不甘。
如果那一个罚球三分进了,也许他们就赢了。
输的一方,拿起外套,士气低落,甩甩头上的汗水一帮人无精打采的离开篮球馆,那背影,相当落没。
胜利的一方开心的围成一圈,一个个看到我就像看到恐龙一样稀有,争先恐后的提问打量,无外乎都在怀疑我是不是某人的女朋友。
尴尬的解释了几遍没人相信,反观当事人男方似乎根本没有解释的意向,我也懒得再多说什么。
只是其中一个眼尖的人却盯着我的耳朵,然后惊乎:“咦,还不承认,你看,她戴的这对耳环是当初耗子买的没错吧。”
此话一出,几个知情人士全盯着我耳朵上的东西审视起来,连吴逸皓自己也不免多看了几眼。
我被盯的不好意思了,连忙用双手捂住,有些脸红的说:“干吗干吗,不就是付耳坠吗,有必要这么夸张么。”
想想都怪自己,平时放着学校也不带,只有星期六星期天偶尔出去玩才戴戴,没想到今天会遇上他,又被他拉来观看什么篮球比赛,真是太失策了。
“啊呀呀,妹子还害羞了,别遮着,挺好看的。”
其中一名体型最为高挑的男子说道,目测距离估计要有一米九了,深深的压力啊。
“木子李,别闹了,再闹她要暴走了。”
吴逸皓这斯,嘴上像是帮着我解围,实际上这些人中就属他笑的最猥琐。
我知道他们肯定是误会了,这耳环他之前是要送给心上人的,中途被甩没发方可扔就赏给了我,而我自己脑抽当时也不要脸的拿来还戴上了。
这会他们肯定是张冠李戴的把他心上人的头衔往上我身上扣,真是罪过罪过。
处于这样的境地我和他都不好意思解释什么,捡别人不要的,送别人没送出去的东西……似乎当时的2个人脑子都残了。
“怎么样,我刚刚球打的帅不?”
回去的路上,吴逸皓心情特好,右手垫着篮球,无聊的在手指上转起圈来。
我心不在焉,顺口回了句:“没注意。”
“没注意?那你在注意什么!”
那语气带点不满。
靳向辰,我不就是不小心拆了你家门,不小心把你看光光,不小心骗了你一两咳咳!好几次嘛?你至于处处看我不顺眼?你说呢?当然不至于啊!!郁千浔两眼冒火光,恨不得扑上去咬死某人!在她心里,靳向辰就是一个自以为是的恶魔,一个骄傲霸道的混蛋。那你总可以把我手腕上的手铐打开吧!郁千浔气的磨牙。不可以!浔儿,我不想再跟你玩躲猫猫的游戏,做我的女朋友不许拒绝!靳向辰步步紧逼将女孩儿锁在墙角,嗓音中透着一抹无可奈何。郁千浔无语斜睨着某人,不过,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家伙越看越顺眼了呢?...
古老相传,只要沿着古之圣贤留下的古贤之路一直走下去,披荆斩棘,历经万千磨难,便有机会结圣胎铸圣贤之身,最终成就圣人之位!在一个成圣艰难的时代,陆绝追寻着古之圣贤的足迹,逐渐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圣贤之路!...
他说老婆是拿来宠爱的,所以,一欢成爱她说老公是拿来用的,所以,一用成瘾她裹着小被单,瘪着嘴巴,可怜兮兮的说老公,她们说我太没骨气了,总是一次一次的沦陷在你的银威之下。SO?男人挑眉。我想试验一下。她笑靥如花,十根葱段般的手指覆上男人,证明我的意志力比你坚强!然后...
...
夏翩和她丈夫霍之瑾之间有个秘密协议,她做他五年的同妻,他给她想要的五年之后,两人友好离婚,各得自由。但好景不长,这个秘密就被霍之瑾的大哥看破,夏翩原以为他会当众揭露,然后将她赶出霍家。但,他却什么都没做,却在暗地里对她徐徐诱之,织了一张让她无法逃离的大网,将她一网打尽。十二岁那年,夏翩喜欢上一个男生,写了人生第一封情书,却送错了人。二十二岁那年,霍之卿收到一封情书,除了稚嫩的告白之外,还附有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夏翩嫩得能掐出水来。十年后,两人再次相遇,她根本不记得他,可他依旧记得她。她挽着霍之瑾的胳膊,站在他面前笑着叫他一声,大哥。没有人会知道,一向不近女色的霍之卿,其实心里藏着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却是他亲弟弟的妻子。他一向冷静自持,却做不到坦然接受她一遍又一遍地叫他‘大哥’,于是,在一个寂静的深夜,他将她抵在门板上,狠狠地攫取了她的唇瓣。事后,他一脸愉悦,低声附耳问她,都嫁给之瑾一年了,还没学会接吻?夏翩气急反驳,接吻有什么意思,我们只喜欢做!很好!霍之卿轻轻点头,唇角勾着笑,只是那笑,笑得夏翩头皮发麻,她忍不住想要逃。可哪里逃得了?那一晚,在床上,他将她吃干抹尽从此,她再也不敢叫他‘大哥’,而是我是你的什么?他的嗓音,低沉而磁性,充满了诱人的蛊惑。夏翩害羞捂脸,轻轻叫他一声,老公。女主性格不文静不淑女,偶尔装可爱,多数时间都处在抽风状态。男主性格成熟稳重,清冷淡漠,给人高高在上的距离感,两个字形容装B。本文依旧延续茶花的写文风格,甜宠,暖心,欢乐。喜欢,你就来,我等着你...
无敌剑仙白羽陨落在天劫中,一梦回到地球少年时代。前世的他踏入剑道之巅,剑斩万界,却孑然一身。这一世他一步一个脚印再修剑仙,从此横扫世间,俯瞰苍穹,登临宇宙之巅。我欲成仙,战苍穹,试问天下,谁与争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