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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草原天鹅(第1页)

‘呜~呜~’

号角声传遍了突厥各大营帐,这是启民可汗召集部落首领的号角声,突厥人以部落而居,大部落里有小部落,小部落中又有细分,以血缘为纽带,大小部落林立,启民可汗出身突厥王室,血统高贵,同时也是几十个大部落的共同盟主。

这次染干是出来春猎,带的人并不多,只带了一千侍卫,另外还有各个部落的酋长和他们的妻女,所有卫士加起来,只有三千余人。

染干在最大的一顶穹帐内举行了盛大的宴会,穹帐内装饰华丽,地上铺着厚厚的羊毛毯,帐壁上挂满了各种鲜艳织锦,招待客人所用盘碗都是上好瓷器,甚至帐角还有两个一人高的越州青瓷花瓶,这些是隋帝杨坚送给他的礼物。

此时大帐内已摆满了一圈低矮的胡榻,榻上铺有细软的羔羊皮,并配有小桌,一般突厥人都是席地而坐,最多铺一张羊皮,但今天有贵客,启民可汗特地命人搬出胡榻,以示尊重。

胡榻上各坐一名突厥酋长,有须发皆白的长者,也有孔武有力的青壮,或高或矮,或胖或瘦,大都留着突厥人的翘胡子,每个人的眼中都充满了热情和真诚的笑容。

大帐里只能坐最尊贵的客人,只有长孙晟和杨元庆两人就坐主帐,并不是因为杨元庆和启民可汗有私交,而是因为他是领队将军,长孙晟只是朝廷使者,而杨元庆才是代表军队的使者。

苏烈和其他隋军士兵则去别帐喝酒接风,突厥主人自有安排。

“杨兄弟,你突厥语好像不错嘛!”

染干笑道。

杨元庆微微一笑,用熟练的突厥语道:“在草原呆了五年,不会也会了,不仅能说突厥语,我还能书写突厥文字。”

他在草原多年,早已入乡随俗,和突厥人说话不用谦虚客气,会什么就说什么,坦坦荡荡,太过谦虚反而是一种无礼,众人对他会说突厥语并不在意,但他居然会书写突厥文字,大帐中绝大多数酋长却不会,引起酋长们一片惊叹,染干的儿子咄吉撇了撇嘴,对乌图低声道:“中原人也就能读读书,论骑射,差远了,我就不信他能射伤达头?”

乌图是染干手下有名的勇士,他坐在大帐门口,显得有些心不在焉,他不时探头向帐外望去,忽然,他眼睛亮了,只见两名突厥少女托着酒壶姗姗列队而入,为首是名十五六岁的少女,头发盘成小辫,皮肤白皙,眼睛像宝石般明亮。

在她身后是另一名突厥少女,身着艳丽的流苏裙裾,年纪约十二三岁,身材修长,眉眼和前面的少女长得很像,眼睛也同样亮如宝石,鲜红的嘴唇上带着迷人的微笑,脸色红润,就仿佛初升的朝霞。

她们穿着镶有金边的胡袍,腰间系一条银丝蹀躞腰带,佩戴着金刀、银铃、玉牒,脚踝上的金环叮当脆响,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一路款款走来,俨如草原上最美丽的鲜花绽放。

“我们的天鹅来了!”

众人会心地笑了起来,能在贵客面前展示突厥美女,这也是突厥主人的一种荣耀,长孙晟捋须轻笑,这两个少女虽然艳美,却只能看而不能碰,她们是染干的两个女儿,前面是姐姐,叫阿史那努丽,大家都叫她阿努丽,后面是她的妹妹,叫阿史那朵思,也叫阿朵思,她们是草原上的天鹅,只有草原上最勇敢的骑士才能和她们比翼齐飞。

后面还跟着两个少女,她们每人端着铜盆,来到了每个两名贵客面前,里面是一盆清水,杨元庆知道是让他洗手,他知道突厥人规矩极为讲究,每个细节都不能搞错,搞错一点点就是轻慢主人。

一般突厥人洗手没有什么规矩,很随意,但突厥贵族有没有规矩,他却不知道,杨元庆迅速看了一眼长孙晟,学着他的样子,将手背和手心放在铜盆中,又用水在脸上拍拍,学得一丝不漏。

少女阿朵思见他和长孙晟的动作一模一样,忍不住‘扑哧!

’一声笑出声来,她捂住嘴,笑得娇躯直颤,染干却瞪了女儿一眼,笑着对杨元庆道:“杨将军,这里洗漱也没有规矩,可以随意,不用跟长孙公一致。”

杨元庆的脸顿时红了,闹半天那是长孙晟自己的规矩,和突厥人无关。

洗漱完,两名天鹅般的姐妹姗姗上前,给客人的酒碗注满了马奶酒,妹妹阿朵思端酒碗,轻轻一躬身,柔软的双手将酒碗端给了杨元庆,她和姐姐一起娇躯轻摆,明亮的眼睛注视着他,用甜美的声音唱起歌来。

春天将草原唤醒,羊羔儿即将诞生,

霏霏细雨,灿灿阳光,

美丽天鹅河边,

迎来尊贵客人。

奶酒浓郁,肉脂喷香,

让我用亲手熬制香醇之酒,

敬给草原最尊贵的客人。

喝下这一碗,请再接受我的敬意,

愿我的歌声和甘甜奶酒,将客人留在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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