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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什么都没军装洋气精神。
陈大舅有一件军大衣,洗了洗,熨了熨,给陈明志穿上,还是很合身的。
他里面套的也是很正式的一身,是深蓝色的工人装,配了一双不知道从哪里借的皮鞋。
头发上还抹了发油,梳成中分,这是这个时候城里人才会讲究的事情。
其实这样配着他小麦色的皮肤,挺滑稽的,油头还是配稍白一点的肤色比较好,这样一配,很是不伦不类。
但陈明志很有自信,他还怂恿陈明义向郝氏要了一点雪花膏,仔细地擦在脸上,香香的,白白的,感觉整个人都有品格了起来。
他只擦了脸,白也只白了脸,脖子依然是小麦色,两个颜色泾渭分明。
他自我感觉非常良好,连平时有点驼背的毛病都改了过来,腰杆子挺得直直的,说话声音都高了两个调儿。
不仅他自己满意,整个陈家都很满意,觉得自家孩子终于看顺眼了一回。
袁芃芃:我现在急需一个相机,给陈明志拍一张照片,二十年后再拿出来……会被打死的吧?
事实上,陈明志这一身装扮,确实是可以算得上是体面了,说句不心虚的话,拿到县城里去,也就是这种水平了。
女方家来人的时候,是女方的母亲在前面打头,两个哥哥一左一右夹着女孩,父亲压后。
女方的母亲看到精心装扮的陈明志,很是满意。
女方显然也很重视这次相看,穿了一身簇新的蓝底白花的衣服,头发编成了两条乌黑油亮的大辫子,用红头绳扎起来,脚上是一双新的黑色布鞋,又好看又精神。
巧合的是,这一位,他们之前见过。
正是之前戴红袖章的那位女红卫兵。
袁芃芃有些惊讶,这一位的条件那可真是顶顶好的了。
之前她听陈老娘提过一嘴,女方名叫秦瑶,家在稍远一点的秦楼,是家里的老小,上面还有两个兄弟,大哥去当兵了,二哥是大队里的会计,一家子都是远近闻名的“文化人”
。
他们一家都是识文断字的,这种情况在乡下,算是很罕见的了。
更不用说,秦瑶是在上初中的时候被选为红卫兵的,一直是同龄人的佼佼者。
这样的条件,配个城里人都绰绰有余了,居然还能看上陈家的条件?
两家家长寒暄了一会儿,就把场地留给了两个小年轻。
袁芃芃不想走,陈明礼也扒着门框,偷偷摸摸地想往里看。
陈明义一人给了一个脑瓜崩儿,揪着两个人的领子,就把人提溜了出去。
袁芃芃还想挣扎一下:“我不捣乱,我就看一眼!
真就一眼!”
陈明义停下了脚步:“真就一眼?”
袁芃芃小鸡啄米似的点头,陈明礼的眼睛里也闪出了希冀的光芒。
陈明志露出一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不、行。”
袁芃芃被他拉到了西屋,内心里很是为堂屋里的两个人操心:那天,大表哥可是见过那位秦瑶姑娘霸气侧漏的样子的,万一他更喜欢温柔似水的女孩子怎么办?万一他不喜欢人家,让人家看出来了怎么办?那位姑娘会不会直接摔门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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