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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不是校医室和蔼,而是实习生好色啊!
跟着秦朗逛着B大的校园,去存车处把自行车给取了出来,秦朗和何欢并排骑着,没注意到身后的宝马七系。
“那女生你认识吗?”
莫瑾年看着身旁的莫云欢,状似无意的开口。
“哥,你怎么对一个小女生感兴趣了?难不成你要老牛吃嫩草?”
美丽的校花小姐暗自猜测,瞪着眼追逐朝向远处消失的两道身影,看到男人清俊却好看的背影,莫云欢知道,那是秦朗。
“你胡说什么,既然不认识,就算了。”
看到自家哥哥回避话题的样子,莫云欢笑的很是开心。
头一次看到老哥吃瘪,那感觉还是非一般的爽啊!
“那女生我不认识,但她身边的男人,我却知道是谁。”
闻言,莫瑾年面上没有什么变化,握着方向盘的大手却是一紧。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今天正赶上周末,突然心血来潮想要接妹妹。
看着老哥面无表情的样子,莫云欢还以为他真的对何欢一点兴趣也没有,才抱怨着继续开口。
“就算你有兴趣也没用,人家身边那是斯文俊秀的校草,哪里会看得上你这种泥地里打滚儿的莽汉子!”
听到妹妹话里的酸味儿,莫瑾年倒是笑了。
转过头看着美丽的莫云欢,才发现这妮子真扭捏的玩着手指,一副春心萌动的样子。
“这都夏天了,怎么还有猫在叫呢?”
莫云欢从小被哥哥讽刺习惯了,哪里听不出他话里的深意,这是在说她思春呢!
不过说说也无妨,反正校草嘛!
几个人不喜欢?
“我就是喜欢秦朗,你管得着么?”
莫云欢一摊手,摆出刺儿头样,想着莫瑾年也不敢像训兵痞一样的训她,这才胆子大了不少。
原来,他叫秦朗。
莫瑾年心里暗自记下那个所谓校草的名字,想着衣兜里的珍珠耳,不由笑了。
“喜欢就去挖墙脚,没有挖不倒的墙,只有不努力的人。”
莫瑾年捏了捏莫云欢精致的小脸,听到后方汽车的鸣笛声,这才踩了油门,一溜烟儿似的离开B大。
因为是难得的周末,所以秦朗就带何欢回家了。
不要误会,俩人之间还是纯洁的男女关系,何欢一直寄住在秦家,已经十年了。
想起爸妈的早逝,心里虽说还会难受,却没有那么明显的疼痛,有的只是仿佛针扎一般的抽疼,在不经意时冒出。
何欢爸妈虽说早逝,但还是给她留了不菲的财产。
其中包括一家大型的商场,如今正在秦家名下,只不过盈利是打到何欢的账户里面。
反正她也没有女强人的心思,商场谁管都没关系,只要有钱就好了。
这么一个没追求的女*丝,上辈子居然绑上了有才有貌的高富帅,何欢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应该是秦爸秦妈眼睛不大好使,才选了自己当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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