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夏榛松了口气,心想他还愿意和自己同床共枕,想来自己是罪没致死。
他赶紧上楼去收拾卧室去了,庄籍熟练地做着晚饭,切菜的时候不小心伤了手指,他愣了一下,发现口子很小,就没注意。
夏榛那句话,的确是让他难过的。
但他知道这是没法责怪夏榛的。
夏榛要是像个情场上的老手一样,庄籍知道自己肯定不会爱他,不仅不爱,心里还会厌恶,但夏榛总是个榆木疙瘩一样的脑袋,也让他想狠狠敲打他一顿。
夏榛直接问出来也好,庄籍这般想着。
但心里的难过似乎并没有减少,他一向心思玲珑,此时也无法分清自己到底是为什么难受。
夏榛收拾卧室的时候,多次深深吸气,反省了不知道多少遍,心想自己脑子到底有多么差劲才那么毫不犹豫地问出口了。
每次都在庄籍的事情上犯错,让他不知道要怎么对庄籍好了。
他将干净床单铺好之后,就用庄籍睡过的那个枕头狠狠打了自己的脑袋两下,又想发疯大叫一声才好,去和人打一场拳击都行,去踢一场足球赛也好。
作为富二代,本来可以像贺嘉那样肆意妄为的,但他却过早地要承担家业,明明别的事上都能做好,为什么在庄籍的事情上总做不好。
夏榛看着被收拾好的床,明明之前和庄籍还那么恩爱亲热,现在事情又被搞砸了。
夏榛不敢过多磨蹭,他脑子里简直不知道想了多少东西,要做的事却不含糊,将卧室收拾好后,就赶紧下了楼去庄籍跟前帮忙。
庄籍处处表现得非常好,让一个外人来看,估计完全看不出他和夏榛在闹脾气,但夏榛却知道,他越这样,就越是在和自己生气。
饭后,夏榛提出自己要洗碗,庄籍也说,“好。”
然后他就去看电视去了,夏榛就系着围裙干活去了,好不容易将一切收拾好,再去小厅里找到庄籍,庄籍正在看电影频道里的电影。
夏榛在他身边坐下,伸手过去搂住了他的腰,刚放上去的那一下,他的手甚至抖了一下,怕庄籍会推开他,好在庄籍没有,反而将身子朝他这边靠了靠,夏榛于是顺势将他搂紧了。
电影里在播放《乱世佳人》,是老得不能再老的电影了。
费雯丽在电影里风华绝代,夏榛一直很喜欢她。
这部电影,两人曾经在夏榛家里看过,之后夏榛又不知道看过多少遍,而庄籍是演员,更是研究过不知道多少遍了。
庄籍说,“和电影比起来,电视剧就显得太粗糙了。”
夏榛道:“你会成为和他们一样伟大的演员。
数十年后,还会有人为你的电影感动。”
说这话的时候,夏榛盯着屏幕,突然心有所悟,像是明白了庄籍对他演艺事业的执着,他侧过头去看庄籍,庄籍却还是盯着屏幕。
夏榛说道:“我希望我能够尽可能地帮你。”
庄籍低声说:“谢谢。”
看完电影,时间也不早了,本来是可以出去走走的,但庄籍说他想睡了,夏榛在楼下和人打了不短的电话才上楼去,庄籍洗完澡已经躺在了床上,侧着身子。
夏榛洗漱收拾完毕也上了床,他这次怕将庄籍扰醒,就睡得离他远了点,但庄籍还是醒了,翻过身来看他,夏榛对上他清醒的眼,知道他根本没有睡着,赶紧往他身边靠了靠,伸手抱住他。
庄籍低声说了一句,“以为你要和我离心了。”
没由来的一句话,夏榛却懂了,知道是自己刚才没有抱着他睡,所以他多想了。
在感情这件事上,庄籍敏感若此,夏榛这下越发觉得自己问他的话不对。
他说:“我问你的话,是我不对。
但我不知道怎么和你道歉,和让你不要难受。
我定了一辆方便的保姆车,上面有很舒服的床,我让人送去给了钱清替你收下,我让他不要先告诉你,我本来想用这个让你惊喜一下,但是想到你也许也不一定会高兴。
我们怎么才能更好地在一起,我始终找不到一个好的方法。
我总说错话,和以前还在上学时,好像没什么长进,我觉得很挫败,又觉得对不住你。”
她是他的娃娃亲,她也是他的杀父仇人的女儿,她有颠倒众生的面孔,却带着与柔弱面庞截然相反的性格。她带着一身的秘密与他契约成婚。一年后各奔东西,两不相欠。三年后,她带着萌宝强势回归。他是谁?与她何干?他怒吼生了我的种,还想跟我玩素昧平生?她不屑你的种?你有这个能力吗?他邪魅一笑那要不要再试试?她到底是他的仇人还是牢笼?她身上究竟隐藏着多少属于她的秘密?欢迎入坑...
他,三流杂牌大学毕业,人才市场的等外品,找工作碰壁是家常便饭。算了,老子不做小白领了,去摆摊卖包子还不成吗?什么?城管大哥,包子也不让卖。够狠。一场车祸,还意外地多了个小萝莉妹妹需要照顾,难啊。只好游击队的干活,练就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领。一件粗陋的翡翠貔貅把件,是老天派来改变命运的吗?一块小小的空间土地,让主角转职都市超级农民。种植人间顶级的美味食材,酿极品的美酒,经营包子铺和餐馆,离开乡村,能否在都市中找到一片自己的桃源净土。...
羽小五,地球上面一个少年,为了父亲康复,去异星寻药,从而踏入修真界的星球。...
汇聚铁血男儿,开创佣兵之城!在燕云十六州的土地上,我不想再听到,汉家百姓在蛮族铁蹄下的呻吟声!什么?佣金哪儿来?世界上百分之七十的财富在大宋汇聚,钱自是大有来路!政策支持?太祖说了我以二十匹绢购一契丹人首,其精兵不过十万人止费二百万绢则敌尽矣。这,就是政策!什么?还有人手哪儿来?呵呵,宋,不缺少铁血儿郎!宋的湮灭,只因他不够野蛮。而昆哥我呢?恰好比较野蛮。从亡命天涯路,到建立铁血佣兵城从朝廷通缉犯,到权掌天下的佣兵王。太史昆这么个无良青年是怎样做到这些的?让我们跟上他的脚步,去看一看小混混在十二世纪初的发迹之路。...
桃花树下,第一次见面,众目睽睽之下,她飞身将他扑倒,压在身下。大婚之夜,她留下一封休书扔在喜床上,带着贴身丫鬟逃之夭夭,气得某人暴走,誓要抓回落跑的新娘,狠狠地折磨。凤云华,你在敢给我逃跑,爷就找根绳子将你栓起来,时时刻刻带在身边。暴怒的他扛着她,对着她的臀部狠狠地抽了几下,冷声警告。混蛋,放开我。凤云华挣扎着,反抗着。下一秒,她被重重扔到了床上,他压上去,化身大灰狼,狂野地吻着她的唇瓣,想要把挣扎反抗的小绵羊吃掉。...
本来是为了逃离一个女人选择回国,没想到更新时间前3W字每天一更,之后每天2更保底。加更规则打赏玉佩加1更,皇冠加10更(分期完成),金钻300加1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