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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郑石截肢,主要是要把坏死的那一截腿截去,然后再把伤口断处的腐肉去净,消毒、上药止血、包扎。
如此,才可以制止伤肌向他的身体上漫延。
否则肌肉腐烂,会产生病菌,若让那些病菌侵入郑石的血脉,破坏了他的身体机能,那么到时候谁都救不回他了。
所以,对于这样的伤情,越早处理就越好。
女大夫从药箱里拿出了一些小瓶子,还有纱布,小刀。
小瓶子应该是止血药之类的,纱布是用来准备截了肢之后包扎的,小刀呢,可不是后现代的那种手术刀,而是一柄看上去闪着寒光异常锋利的小弯刀。
这小弯刀可能就是古代的所谓手术刀吧。
“郑石大哥,我要开始了,截去你坏死的这腿你不会痛的,但一会为你上药包扎的时候,可能会很痛,你能挺得住么?”
张芍看上去好像很冷静,站到了郑石的伤腿前说道,但其语气似乎有点异常,有点颤声。
“行吧,难道还会比我受伤的时候更痛?俺让贼兵砍上的时候,俺连喊都没喊一声,反手一铁锤就把那贼兵砸成一堆烂泥了。
来吧,不用担心!”
郑石已经当自己是死了的,现在能够保住性命,哪里还在乎伤口处的疼痛?
“好,那、那我就为你先截去坏腿。”
张芍的说话,好像是从牙缝里蹦出来的一样。
她蒙着面纱,别人看不到她面上的表情,但是刘易却注意到了,此时的张芍,表面看上去好像很平静的样子。
可是,若注意的话,可看到她的身子似乎在轻轻的颤抖着,特别是她拿着的小弯刀的玉手,更是在打着哆嗦。
而且,刘易还注意到,她的眼睛似乎有点闪烁,有点害怕的神色。
看到她的这个情形,刘易不由突然开口问:“女大夫,这是不是你第一次为伤者治伤?”
“是……啊?不、不是……”
张芍正在强打心神,想着要如何为郑石落刀截肢,被刘易突然一问,她条件反应的答了一声是,但醒悟过来,马上又反口。
听她的语气,刘易的心里已经明白了几分,感情她还真的是没有为别人治过伤病的啊,当下紧接着问“这也是你第一次拿刀子为伤者截肢?”
“啊……我、我……”
张芍被刘易问得不知道要如何回答了。
“呃,你知道不知道,如果你的方法不当,或者你没有把握的话,那样会害死伤者的,你真的行不?”
刘易带着点质问的问道。
“我、我可以的,我相信我一定可以的!
我不怕,我真的不怕……”
她突然有点激动的大声喊道,激动得浑身都在打着颤,刘易更注意到,她的眼睛内竟然涌出了两串泪珠,泪珠滴下,滴湿了她脸上蒙面的白纱巾。
汗,至于么?没有人逼着她来为伤者治伤,更没有人逼着她拿刀为郑石截肢,至于激动得流眼泪么?唉,女人毕竟都是女人,没有经过特殊培训的女人、女医生,她们真的敢直视伤者那些血淋淋的伤口么?敢用刀子去切断一个人的肢体么?拨弄伤者的那些腐肉,一般的女人,恐怕看着都会恶心到死。
所以,刘易早就怀疑这个女大夫是不是真的敢做这样的截肢手术,看来,最终还是要自己亲自上场了。
不过,刘易不知道,这个张芍,还真的从来没有为别人医过病治过伤。
她之所以要学医,主要是因为丈夫因病去世,好好的一个人,只是因为一些伤寒的小病,因为开始时不太注意,到严重的时候,发现已经没救了。
所以,她才想到自己若懂得医术,在丈夫生病的时候,自己能够马上就察觉治好他,那么她就不用落得如此痛心孤寂了。
她学医,只不过是想找点精神上的寄托,以此来打发孤单寂寞的日子。
当然,她学医还有一个原因,每当想起她都会为丈夫的病死而悔恨不已。
早几年,曾经认识一个医术很高明的医生大夫,而且这个医生大夫还是父亲的朋友,也经常会到自己的家中来饮宴。
她记得那个医生大夫叫张机张仲景,其父也是朝中朝官,大家都是姓张,虽不是同宗,但两家的人互相都有来往。
自己叫他做张叔叔,张叔叔很喜欢自己,说自己很聪明,有意教自己医术,当时她听张叔叔说一些为病人治病的秩事,感到很有趣,也想跟他学医,但是自己的父亲说女子无才便是德,不同意她跟张叔叔学医,后来她自己没有坚持,此事就作罢。
她每想起此事,想到丈夫的死,心里都有点怪自己,怪自己当初没有跟张仲景学医。
她父亲还有一个比较相谈得来的御医,这个御医其实就是当年张机张仲景的药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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