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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长方方的大理石餐桌上,是一尘不染,光亮的就如同一面镜子。
这就是沈冰月的风格,生活方面的用品家具好不好看,舒不舒服,这都还只是其次。
因为她对生活方面的要求真不高,这别墅的设计,她是半句话都没有说,买家具,她也就是一句随便,而且她又是厌食症患者,就更难对自己的餐厅有太多的要求,公司当然得另说,但是一定要干净。
要知道沈冰月是一个洁癖非常严重的女人,为什么从一开始沈冰月对林乐的印象就差到了极致,就是因为林乐今天早上那一副脏兮兮的样子。
此时在这张大理石的餐桌上放着五道家常菜,冒着腾腾热气,其中最显眼的莫过于那道半肥半瘦,红彤彤的红烧肉,瘦肉紧缩,肥肉晶莹剔透,十分诱人。
土豆丝炒牛肉,熟练的刀工将牛肉切成条状,与土豆丝搅拌一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看着都想吃。
还有青椒炒肉这一经典菜式,简单却让人无法抗拒。
当然,少不了那五彩斑斓的宫保鸡丁。
最后就是一道紫菜蛋汤。
无一不透着家的味道。
其实吴妈的手艺那也是一等一的,不然也不会让她来照顾一个厌食症患者,可惜的是,沈冰月无福消受,她甚至于看到这肥腻的红烧肉都作呕。
今天好了,家里来了新客人,吴妈终于可以大展身手了,不过她还是有些忐忑不安,因为她从曹孟云口中知道,这林乐是一个高人,而且还是一个厨师,她怕自己的手艺不能入林乐的法眼。
说林乐,林乐到,只见林乐欢乐的端着一个中碗走了过来,又迅速的将碗放在餐桌上,吃饭是他一天中最开心的时刻。
“林乐,你这粥就熬好呢?”
吴妈有些惊讶,因为林乐是在她快要做完的时候,才把粥放到火上的,这熬粥需要时间,非常考验耐心的,可这没过多久,林乐就把粥端出来了,比一般熬粥的时间要短上许多。
“我熬粥,你放心。”
林乐自信一笑,但随即目光就放到那五道精致的菜式上面,“哇哇哇,好香啊!
吴妈,想不到你的手艺这么好,让你待在小冰身边,真是一种浪费。”
吴妈一听,稍稍松了口气,笑呵呵道:“就怕你不爱吃。”
“怎么可能,这菜一看就好吃啊!”
林乐摸着肚子,道:“闻着肚子都饿了,我去盛饭。”
“我去帮你盛吧。”
“不用了,你不会盛。”
“啊?”
吴妈一愣,盛饭难道还有讲究,但是林乐既然这么说,她自然也不便多说什么,于是又道:“行,那我就去叫大小姐吃饭。”
林乐又是一挥手道:“不用了,我已经把吃饭的时间告诉她了,如果她不下来,我就端上去给她吃。”
说到后面,他话音陡然增高。
心里还想,坐着等吃,就已经是莫大的福气了,还得去请,真把自己当武则天了。
说完,他就屁颠屁颠的跑去了厨房。
过了一会儿,只见林乐直接端着一个电饭煲过来,电饭煲上面还放着一个海碗。
吴妈看得不由得吞咽一口,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林乐说她不会盛饭,的确,这种方式,她还真不会。
林乐吃饭不喜欢间断,索性就把电饭煲给拿来了,免得吃完一碗,还得起身,多麻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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