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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爷,这小子能靠得住吗?有点太年轻了吧?我他也就不到20的样子”
于大志为赵志点燃了雪茄,说着自己心里的疑虑,倒不是于大志不放心叶空,他只是觉得叶空的年纪小了些,俗话说的好嘴上没毛干事不牢。
赵志本来已经出城了,就是在城门口匆匆见了叶空一眼,便又拐回头重新进了城,要知道赵志可是弄光了小次郎的店铺和钱,说不定日军宪兵队正满世界的叫小次郎呢,赵志在这个时候回城,这不是飞蛾扑火吗?这一切似乎都是为了那个年轻人,于大志觉得这样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大志,你不明白的”
赵志斜靠在沙发上,嘴里吐着烟雾,“这个小子很不错,而且他还是个玩枪的好手,咱们需要这样的人。
最主要的,这小子是个跑单帮的,这样的人手底下要是没有几手绝活,早就被抓了”
赵志在决定弄光小次郎的钱之前,就把自己想要组建雇佣兵的想法告诉了于大志等人,要走要留各人自己拿主意。
于大志和孟三莫伦等人都是久在街面混生活的人,如何不知道一旦组建雇佣兵了意味着什么,那是要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生活,而且貌似赵志对日本人并不是很感兴趣。
几番思量之后,莫伦最先答应跟着赵志,只要赵志能照顾好自己的老母亲就行。
而于大志和孟三则是被赵志一身的本事早早的就折服了,自然也是选择了跟随赵志,若是跟着赵志拼个出身也是不错的事情。
于大志召集来的那帮混混们都是花钱雇来的,人各有志愿走愿留的赵志也不勉强,佣兵不光讲究的是有本事,还要能融合在一起,和自己不是一条心的人赵志决计是不敢留下的。
在城门口遇见叶空是个意外,不过叶空在一刹那闪过的眼神和他右手虎口、食指上的老茧却被于大志见了,赵志判断这个年轻人一定是个经常用枪的人,只有长期玩枪的人才会在食指和虎口留下老茧,赵志就是如此。
所以赵志才会临时起意跟着叶空返回了北平城,他想这个有着嗜血眼神的年轻人要干什么。
出乎赵志的意料,这个小子先是在大街上转了老半天,然后打劫了一个学生,抢走了人家的学生装和自行车,却留下了一叠钞票。
这使得赵志对叶空越来越感兴趣了,索性便跟到底,这个小子还能玩出什么花样来。
至于后面叶空伏击佐佐木的一切都在赵志和于大志的视线里,赵志也没有想到这个年轻人会这么大胆,当街就敢杀人,样子杀的还是什么汉奸特务之类的。
一直到赵志跟着叶空来到了六国饭店,再联想到叶空从轿车里搜出的那张请柬和六国饭店门口用日语书写的条幅,赵志这才明白了这个年轻人进入北平城的目的何在。
通过贝蒂留在六国饭店里的暗子,赵志和于大志顺利的进入了六国饭店,开好了房间之后,赵志就打法于大志用钱收买了达尼雅去缠住酒吧里的叶空。
六国饭店里到处都是日本人的特务和密探,赵志可不想这么个有些的年轻人死在这里,而且杀掉一个日军的高级军官并不能对现在的战局起到多大的作用。
“你注意到他的手绢了吗?那可是只有欧洲人喜欢用的样式和质地,而且他戴在左手上的戒指是典型的德国样式,他的皮鞋是英国手工制作的小牛皮皮靴”
见于大志似乎不明白自己的意思,赵志笑了,“我的意思是说,这个年轻人应该是个留过洋的人或者是个华侨,很有可能是从德国或英国回来的,不过我倾向于是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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