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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谦谦本来不太爱逛街,此时却兴奋的跟在叶凡的身后。
重活十年的叶凡,对时装早已形成了自己品味。
兄妹俩走进一家服装店,叶凡也不用看叶谦谦,双眼在衣架上一扫,脑中就出现了叶谦谦穿上时的样子,如过滤般,选出最合适她的。
“这件,这件,这件。”
叶凡在这家店里,指出三件衣服,让店员拿出合适的码子,让叶谦谦试穿。
叶谦谦在试衣间里穿好,一出来,就让店员们的眼睛一亮。
叶凡上去帮她整理了一下,点了下头,道:“不错!
喜欢吗?”
叶谦谦看着自己从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当然喜欢得很,很是激动的左转右转,在镜子里看着自己。
叶凡直接刷卡打包。
几个店员凑在一起道:“那男生好帅气啊。
眼光也好。”
“那女生瞬间大变样啊。”
“那还不是因为那个男生会挑衣服,而且他挑衣服的样子太霸气了。”
“关键是有钱,三件衣服,打完折也要三千多呢。”
“他们是男女朋友吧,那女生太幸福了。”
“你什么眼神啊,没看到两人长得很像吗?肯定是兄妹啊!”
“那怎么一个穿着那么好,一个穿着那么差。”
“那我就不知道了。”
把府城最好的一条服装街逛完,两人手里提满了大包小包。
叶谦谦苦着脸道:“哥哥,一逛起来就忘记了。
结果买了这么多,怎么办?”
叶凡道:“没事,花哥哥的钱,你担心什么。”
叶谦谦还是有些不舍得。
叶凡觉得这样也好,没再劝了。
把她送回学校后,给了她一千块钱生活费。
不能一下子给太多,免得对她造成不好的影响。
叶谦谦回到宿舍后,同寝室的女生都惊讶的围了过来。
“怎么买了这么多衣服啊?”
“我哥哥给我买的。”
叶谦谦骄傲而幸福的道。
“你哥哥应该在上学吧,哪里有这么多钱?”
“我哥哥叫叶凡,《致青春》就是他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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