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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放弃了。
她笑了笑,不再看我,目光远眺,朱唇缓缓张开:“我找了你十年。”
我心头刀扎般痛苦,更有股发自内心深处的喜悦,同时还特别的后悔,懊悔,害怕。
“你为什么不站到我面前呢?”
“站到你面前,你就能认出我了吗?”
我苦涩的笑了一声,这话让我无言以对。
她何止站在我面前一次?
我有认出过她吗?
我甚至一次都没往那边想过,在我心里,她早便死了。
十六年前,孤儿院,那年我刚刚被送过去,孤儿院里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那么陌生且恐惧,那时的我,什么都不懂,不懂为什么会去孤儿院,不懂为什么还被孤立,不懂为什么孤儿院的人要打我,骂我,给我打针,让我吃药。
一切事以及物或是人,对我来说都是恐惧的化身。
那样灰暗的日子里,是一双小巧又冰凉的手,拉着我,让我走出那些噩梦。
相比我,她更懂事,也更厉害。
一般都是男孩子保护女孩子,而我们完全成了反义词,是她保护着我不受欺负,是她在我吃不饱的时候偷偷给我吃的
我永远忘不了,一次晚饭时,她藏了一个馒头给我,事后被孤儿院的人发现,一顿毒打,可被打之后,她依旧从怀中把馒头拿出来给了我。
我们相处不过两年多,没什么情情爱爱,都是屁大点的小孩,懂什么情爱?我们之间也没什么所谓的恩,都是七八岁大的孩子,哪里懂‘恩’的含义?我们之间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
但却好像又什么都有,我就是她的全部,她也是我的全部,小孩子的感情,小孩子的世界,其实就是这么简单。
我们在一起吃饭,在一起玩闹,好像从生下来就在一起。
那时候她对我说,她其实不需要朋友,更不需要家人,因为这些她都有过,后来,什么都没了。
她不要再经历那些痛苦,一开始她是不想管我的,后来实在不忍心,才管了我,并让我答应,永远不要离开她,她也不会离开我。
我答应了,嘴上,心里,都答应了。
这不是什么誓言,小孩子哪会发誓?
就像是吃饭喝水似的,答应她这件事,就好像吃饭喝水似的容易,要做到,也和吃饭喝水似的简单。
且必须做到,做不到就会饿死,渴死。
不过后来我渐渐后悔了,在孤儿院,男孩子长大或许没什么,可如果女孩子长大了,并不是什么好事。
以往有看上她的家庭来领养她,她自己会捣乱,我也会捣乱,好做到继续留下来。
但随着她越来越大,我清楚的知道,这对她来说并不好。
一次,她被人领养,我答应了帮她摆脱那对夫妻,可事实上我什么都没做。
直到她走,接到她的那张照片,我明明看到那两个字眼,我依旧什么也没做。
这对她而言,是好的,我坚信。
她会被送去上学,她会被那对夫妻所疼爱。
本该是这个样子的,事实上,也确实是这个样子。
因为不放心,我偷偷跑去看过,她被那对夫妇送去上学,每天都会吃可口的饭菜,女人把她照顾的无微不至,男人对她疼爱有加,这是多么幸福的一家人啊。
她失去过家人,因为不想再次失去,所以她宁可不要。
清楚这点的我一开始非常忐忑,直至看到她拉着那对夫妇的手开心的露出笑容,我才收起了忐忑。
可……谁又能想到,她这个新的家庭,竟然会经历那样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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