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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蹲在青衣人尸体旁苦苦思考了一刻钟,而后掰开了他的嘴,他口中的黑血顺着我的手掌顺势而下,好不*。
我又艰难的思考了一刻钟,不顾女子的礼义廉耻扒开了他的衣服,将他的胸膛来来回回看了个仔细,只是除了那一片茂盛的胸毛以外,别无所获。
如此这般,我实在深觉无奈。
想我活了十六年,虽称不上聪明绝顶,但也绝不愚笨迟钝,可现下这场景真叫我一头雾水。
若世上有卖后悔药这东西,我肯定二话不说拿了便吞,这样也不至于落得现在骑虎难下的场景,毕竟他死前那一眼实在是欣慰的让我愧疚。
可除了无奈,我还能做什么?
于是我做了一个意义非常的决定——挖个坑,把他给埋了。
我想我虽没明白他的遗言是什么,但他还是会感激我的。
将这一切办妥之后我也无心再睡,继续踏上了往金陵的路,三日后我终于站在了金陵城门下,我抬头看着那写着“金陵城”
的牌匾许久,最后抓紧了背上的包袱,提步进城。
进城后我才知道,书上诚不欺我。
只见道路两旁摆着各式小摊,吃的玩的用的,应有尽有。
路上行人热闹喧哗,脸上的表情千般色彩,喜的怒的乐的悲的,各不相同。
道路中间则通行着各路马车,车轱辘滚过地时发出不怎么动听的杂音。
这是和山上的孤冷截然不同的景象,生机勃勃,新奇有趣,繁华热闹。
我想,我大概可以理解锦瑟为什么这么喜欢下山了。
我沿着一路的摊子逛了过去,对于我来说山下每一样东西都是那样稀奇,有些在书里读过千百回的东西到现在才见到了真面目,当那些东西真实的存在你手心里时,那种感觉很微妙——原来知道是一回事,亲手碰触又是另一回事。
“老板。”
我捡起一个搪瓷人儿冲他晃了晃,“这个多少?”
老板擦了擦额迹的汗水,伸出三个手指头,“一百文。”
我将搪瓷人儿往空中抛起又接住,在他惊忧的眼神里再次问:“一百文?”
老板嘿嘿笑了几声,说:“姑娘,我看你可爱的紧,就八十文给你吧!”
“八十文?”
“呃,算了,看咱们也投缘,五十文!”
“五十文?”
“小姑娘你真是精明,三十文,不能再少了!”
我挑眉,“二十文。”
老板生气的瞪着我,“姑娘你是来找茬的吧,三十文我都不挣你钱了,二十文绝对不卖!”
“不卖拉倒。”
我毫不留恋的将东西放了回去,没走几步却听那老板在身后大喊:“回来回来!
给你!
给你!”
我微不可见的勾起唇角,看来那本“砍价大全”
还挺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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