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可同样熬了一夜黎总的样子,就完全跟“帅”
字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了。
“呃,你还好吗?”
“嗯。”
嗯个P,根本就是“非常不好”
好吧?
脸色又青又白,跟刚从墓地里挖出来的僵尸似的。
酒店的自助早餐其实非常好吃,光是那个鲜虾蒸糕,纪锴就回去拿了三次。
而黎未都只勉勉强强吃了半只煎蛋就不行了,回房路上踉踉跄跄,捂着胃部一副要吐不吐的样子。
“你不是发烧了吧?”
进了门,纪锴手背探了探黎总的额头,“不烫啊。
只有胃难受?你这胃病恐怕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吧,带药了吗?”
黎未都恹恹倒在沙发上,摇了摇头。
纪锴帮他盖上毛毯:“这样,你写药的名字给我,我出去帮你买。”
……
雨还是不小,不过最近的药店就在两百米开外,纪锴直接问前台小妹借了把伞就跑去了。
“呃,进口药?”
“是啊,先生您写的这个药,好像是要快一百美金一瓶的。
像我们整个A市,恐怕都买不到的呢。”
纪锴翻了个白眼,觉得自己应该预算到是这种展开才对。
“那……先给我先来点普通的胃药?”
普通的胃药,黎总不肯吃。
纪锴默默想起以前姐姐养的那只小土狗。
宠得不行,用进口狗粮把嘴喂刁了,普通狗粮居然摇摇尾巴不屑一顾了。
那神情,那嫌弃,和眼前的黎总惊人地相似。
是!
就你金贵!
普通人胃不好都能正常吃药,朱凌也照吃,怎么就你大少爷不行?德性!
烧了开水,直接按倒硬灌。
却没想到黎大少是真的普通药品不耐受。
没过多一会儿,不仅没止住疼,直接嘴唇都有点发白了,整个人窝在沙发上瑟瑟发抖,看起来不仅疼得厉害好像还冷。
但,怎么会冷?两只毛毯已经都盖在你身上了,普通人早被捂死了好吗?
手伸进被窝去一探,艹。
确实冷!
皮肤冰一样,毛毯里全汗湿了到处黏黏的,能不冷么?
“算了算了,咱去还是赶快医院看看吧,你这盗汗盗的,太不正常了。”
“我没事……忍一会就好了。”
黎总声音闷闷的,“我讨厌医院。”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