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瓜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4章 招蜂引蝶(第2页)

猪手炖得很烂,呈酱红色,油乎乎的汤上浮着清白二色的葱花,碗底还有些花生、雪豆和不知名的中药,香得不行。

咬一口,骨头都是软的,刘壮眼睛一亮,这份手艺就不说了,猪脚炖到这个程度,至少拿小火煨了一夜。

刘壮满心欢喜,没想到还能吃到这么顺心的东西,这让刘大厨喜出望外,作为一个对自己厨艺极有信心的人,在吃上,他一直都是很挑剔的。

至于那碗粉,不过是最普通的红薯粉,虽然煮得有些软了,但是剁得细细的肉末却也给它增色不少,加上一晚炖猪脚的汤拌在里面,显得特别的鲜。

周围人都没少打量这个衣着光鲜,但是吃相凶猛的男人,都感觉有些好奇。

喝完最后一口汤,刘壮放下碗,一根红河就递到了面前,抬头一看是笑眯眯的车老板。

刘壮也没客气,接过烟点上,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老板娘过来收碗,对着刘壮说:“十七块!”

刘壮这才想起自己还没给钱,可是他的手在伸到兜里,人就愣着了,今天他的钱本来就是昨天剩下的,卖完车票以后,身上就剩下两块钱,刚才睡得迷迷糊糊的怎么酒把这茬给忘了。

刘壮的脸色瞬间变得古怪,车老板看刘壮脸上的表情,有些发愣,显然即将发生的事让他有些难以置信,他开着走南闯北的,比刘壮的见识大多了,刘壮这身衣服他虽然都不认识,但肯定都不便宜。

难道真像别人说的,这家伙就装装样子,所有的钱不会就买了这身行头了吧。

刘壮苦笑了下,对着车老板说,王老板,我这出门急,身上没带钱,你先借我点,到我家了就还你。

姓王的老板虽然心里有些别扭,但是还是笑哈哈说:“你这是什么话,不就是一顿饭前吗,我请了。”

说着掏出钱,给刘壮付了饭前,刘壮也没多说,只是道了谢。

老板娘受起钱,古怪的看了刘壮一眼,悻悻而去,周围的人也是目光怪怪的。

出门急没带钱,谁信啊,这可是刚从城里回去啊,身上在怎么也该有几个子吧。

车老板脸上的笑容有些不自然,也就没再和刘壮多聊,自顾自的上了车,等着所有人吃完再上路。

感觉着周围怪异的目光,刘壮感觉老脸有些放不下了,在城里用女人的钱的时候怎么就没这种感觉呐?

此刻的刘大哥真想把唐婉给自己的那种卡拍到桌上,大吼:“你们知道这里有多少钱吗?”

但他终究是忍住了,没做这种事,也就想想而已,自我安慰吗。

等到所有人陆续上车,刘壮也坐回了自己的位置,刚刚虽然出了糗,但是也没什么人来触刘壮的霉头,毕竟他那个块儿头摆在哪里,想要得罪他,那都得掂量掂量。

刚坐下,刘壮打眼从窗户望出去,一眼就看到了那个马尾的女孩儿,现在人都上车了,她母亲在收拾剩下的东西,她又回到了桌子旁边些作业。

刘壮细细的看着她,竟然莫名的痴了,这些年孤单惯了,一直希望身边能有个亲人,和张倩她们不一样的亲人,比如一个妹妹。

这么想着,刘壮看着这个女孩儿越来越亲切,这丫头初看的时候没什么特别,但毕竟十六七岁的年纪,青春正当时,整个人散发着扬扬如清风的气质,静如处子,幽丽如兰。

刘壮心里没有丝毫杂念,只是欣赏她,心里想着自己要是有这么个妹妹就好了。

他正有些出神,耳边突然传来些不满的声音。

“王老板,好有好久才开车哦,这么干坐到,咋个回事哦!”

热门小说推荐
痞子圣徒

痞子圣徒

孙定锤没有英雄胆,只有痞子气。他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管他是谁照汗青。这个世界里圣徒只是传说,痞子才是王道。坑蒙拐骗偷,人生五境界。在来到一个让自己完全摸不着头脑的超能世界里,身为一个只会骗吃骗喝的小地痞,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多么伟岸的人,可有句话叫千古无同局,他来到这里之后带来的蝴蝶效应,让他变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太认识的人。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死在这片战场上,我们虽死犹荣。今天,如果我们战死,那不是为了守卫那些所谓的荣耀。而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和我们死去的兄弟。今天,如果我们战死,我们的名字将被镌刻进永恒的时间里!孙定锤如是说。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痞子圣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邪王溺爱:极品毒妃宠上瘾

邪王溺爱:极品毒妃宠上瘾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古穿今星途

古穿今星途

从宫廷伶人一步步走上高位,靠的可不仅仅是美貌,还有智慧,虽然这里一切陌生,但比起宫廷权谋,苏璨表示简单多了~~~...

嫁入豪门深似海

嫁入豪门深似海

惨!被兽性总裁全城通缉她当他儿子的后妈!喂,坏总裁,我只要儿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八卦小狗仔,不小心惹到令人闻风丧胆人称四哥的娱乐圈老大!不得已嫁给他,她在新婚之夜提出三个不准不准亲我!不准抱我!不准有任何肢体接触!不准亲?必须吻!不准抱?那就扛!至于最后那个不准,男人抚摸着她肚子上的疤痕,温柔说道,再给我生个女儿...

农门医色

农门医色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我的纯情俏总裁

我的纯情俏总裁

最强天狩者叶辰枫回归都市,三年流离颠沛换的满路桃花运,我以我鲜血卫亲人,我以我神功斩万敌。...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