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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去跳舞,其实还附带了喝酒。
但是吴晓的本意只是去看看洪萍跳舞,或者换个高雅点的词,叫欣赏,不过他真实的想法是趁机偷窥洪萍的敏感部位,女人跳舞的时候难免会顾此失彼嘛。
谁让吴晓一不会跳舞,二不会喝酒,整一个五好青年,就是有点心无大志。
吴晓整顿好懂事的儿子,然后偷偷走出了门,来到了东海市有名的夜色酒吧。
夜色酒吧此时灯红酒绿,各色男女进进出出,弥漫着暧昧的气息。
吴晓停好电瓶车,站在入口处,再次犹豫了。
他始终认为这种纸醉金迷的地方,不是他应该来的,因为他活到32岁,自认为做过最坏的事情就是偷偷看小电影,除此之外,他不抽烟不喝酒,也不偷不抢,没有任何不良嗜好。
而且不单单是夜色酒吧这个地方不适合他,与洪萍偷偷摸摸的见面同样合适吗?
洪萍是有夫之妇,她的丈夫叫王大海,也就是自己妻子的老板。
没错,自己是仇恨王大海,仇恨他的外形,仇恨他的色心,昨天在温情煮意吃饭,自己甚至为此故意把叉子掉在地上。
考虑了半天,吴晓得出了结论,他并非害怕王大海,怕他个鸟,他怕的妻子。
妻子失业以后,万一翻脸,他可真是一点招都没有,接下去的一段时间,就休想再在床上占她便宜了。
吴晓一转身,正要重新骑上电瓶车回家睡大觉,手机响了。
“到了没,我们都跳完一轮了。”
手机里传来洪萍像红酒一样的声音,高雅而火热。
“那个,萍姐,不知道哪个缺德的在大马路上撒了一地的钉子,电瓶车骑到半路上,轮胎接二连三的破了洞……”
“行了,别扯犊子了,你在哪条路上,我来接你!”
吴晓没料到洪萍那么执着,今晚儿是非要见到他不可,那没办法了,他不得不说出了刚才想到的担忧。
吴晓深吸了一口气,说道:“萍姐,我再三评估了下,还是算了吧,明天白天我请你喝茶,今晚我看……”
“不行,”
洪萍都没等他把话说完,直接打断道,“我最恨的就是男人说话不算数,既然答应了,就不准反悔。
我告诉你,你要敢不来,以后走在马路上,我就当不认识你这个孬种!”
洪萍是那种讲道理的蛮横,与苏晓芳任意妄为的蛮横不一样,因此洪萍的蛮横,更容易让吴晓接纳。
当然,吴晓是觉得既然女人都不怕,他作为一个纯爷们,有什么好顾虑的,敢情自己真是孬种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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