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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登凝视着手指上紫肿的淤痕,沉默了一会儿,反问道:“你觉得自己活着吗?”
这时,远处猛然滚来三个大沙团,颠簸了几下,“砰”
地撞在阿泰身上,停止了翻滚。
双方不约而同地叫起来,阿泰痛呼:“现在我觉得我活着!”
“我们活下来啦!”
一个大沙团哈哈大笑,抖落满头沙尘,露出鲜艳如火的红发。
“你这混蛋,先解开狗屎的裤带!”
另一个大沙团嚷道,用活动的右手去解手腕上的布条。
他们三个用裤带相互绑住一只手腕,就像连体婴儿。
高登慢慢退开,不露声色地观察对方:一个洋洋自得的红发少年,一个骂骂咧咧的雀斑男孩,一个扎羊角辫的羞怯少女。
“我早说了,我是注定的史诗主角,怎么会死?知道什么是主角吗?就是美女我上,奇遇我得,反派我打……”
红发少年用抑扬顿挫的音调吟诵道,神采飞扬,唾沫横飞。
他这才瞥见高登和阿泰,楞了一下,兴奋地扑上来,“天啊,这里还有两位幸存的朋友!
你们好,我是番红花,曾经的流浪艺人学徒,未来的传奇英雄。
抱一抱吧,让我们庆祝大难不死,从此改变自己改变世界!”
“我叫阿泰,蛮人。”
阿泰迟疑着和番红花拥抱,他还没遇到过这么热情友好的童奴。
“叫我雀斑好了,我是个流浪儿。”
“我,我叫翠茜,父亲是商人。”
“朋友,你呢?”
番红花又去抱高登,后者看似迎上相拥,实则膝盖微抬,抵住对方裆部。
番红花一旦异动,保证他痛不欲生。
“我叫高登,很高兴认识你。”
高登从番红花的臂膀间轻轻挣脱,笑着说道。
番红花显然颇有心计,自称史诗主角,无非是暗示别人应当以他为主,好处也该由他独享。
可惜,这种拙劣的手段书中早有记载。
雀斑男孩满怀戒心地看了高登一眼,把番红花拉到角落,咬着耳朵说:“小心点,红毛,这家伙的笑容里藏着刀子。”
番红花不以为然:“小雀雀,你又嫉妒了,长得没他帅不是你的错。
安心啦,小矮凳看起来不像是反角。”
雀斑嘴角抽搐:“我说过很多遍了,别叫我什么狗屎的小雀雀!
还有,‘反角’两个字不会写在脸上!
这一路,要不是我机灵,你早被许多反角干掉了!
喂,你这狗屎的听我说完!”
番红花早就转过身,和高登、阿泰热络攀谈起来。
他们本有一大伙人,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分散,后来被沙暴卷到了这里。
高登越发觉得红毛小子心计厉害,他只有阿泰一个炮灰,可红毛竟然纠集了一大群炮灰!
“红毛,我们要抓紧时间赶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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