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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前面就是广州港了。”
说话的是个大胡子,身上穿着的便服还是明朝的款式,料子是好料子,看着也是新做的。
全身上下很整齐,也很干净,就是脸上,因为一脸的大胡子,看着脏,看着恶,也让人看不清长相。
“郑胡子,你说,咱们这么上岸,清朝人会欢迎咱们吗?”
青筝看着大胡子问道。
“瞧您说的,咱们是正经的买卖人,有什么不欢迎的。
又不是抢他们的。”
大胡子腰一下子就直了,脸朝天上使劲儿仰,样子狂的呀。
“哈哈,你这个人呀,才干了几天正经生意,我可是听老海他们说了,泉州城里可还有你的悬赏画像呢,就不怕被人认出来啊?”
青筝被大胡子得瑟的样子逗笑了,这人,生就生在海盗窝里,家传的,几辈子的海盗了,长到三十多岁,就没有过正经的身份,上岸从来都是偷偷摸摸,这回跟着青筝,有了正经身份,这是美得没边儿了。
“不怕,有小姐在,别说是广州了,就是皇上老子的金銮殿,老郑我也敢去。”
自打被青筝救起来,他就决定要奉青筝为主报答青筝的救命之恩了,等再看到青筝的“装备”
硬度,就更是五体投地,觉得青筝是天人下凡,没有她做不了的事情了。
说起来,也是缘份。
五年前,青筝还一个人在海上漫无目的的乱飘的时候,遇到的那艘海盗船,就是郑胡子的,他带着几十个兄弟出海做买卖,买卖是做成了,可是船也受了伤,又遇到了风浪,失去了控制,等到遇到青筝的时候,船上已经就剩下五六个人了,一个个的,病的病,伤的伤。
也都离死不远了。
青筝开着摩托艇一个一个把他们救回游轮上,最终救下了三个。
其中就有郑胡子,剩下的两个,一个是厨子鳔叔,一个是舵手老海。
三个人都是讲义气的,一醒过来,知道是青筝救的命,跪下就磕头,认青筝为主。
青筝是把他们三个人放在游轮上的一个空仓库里的。
系统对她最后的关爱就是把游轮空间留给了她。
青筝也是反复试过才知道的,结界只对她一个人开放了。
相当于是游轮在一个独立的空间里,还是原来那样,时间恒定。
她进出自由了,别的生物想要进到空间里,要与她有身体接触,也就由她带进空间,才会被空间认可,之后才能自由出入。
防人之心不可无,青筝救回来人,又都是海盗,当然得防着,就特意清了一间仓库出来,里面除了墙,什么都没有。
就在地上给他们铺了几个床垫再加上几床被子而已,没救活的人,也是直接就海葬了。
所以,郑胡子三个刚醒来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只是根据经验知道在船上而已。
青筝正愁没人用,船开不了,又不知道具体在什么地方,遇到了行家,当然高兴。
可也不能真的就用人不疑的收了。
收是收了,还是考验了好一阵子。
在考验期间,也问明了几个人的身份。
原来,郑胡子可是海盗世家出身,姓郑的,这时候可不光是有台湾的郑成功,还有在海上称雄了几十年的大海盗。
郑胡子就是海盗郑家出家,不过他不是嫡系,是远枝儿,老爹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死在了一次出海当中,连尸首都没见着。
原本家里十几条大船,就剩下他娘带着一个还没有成丁的他,要不是仗着叔伯们照应,最后这一条船都剩不下。
郑胡子也算是基因好,长得跟牛犊子似的,十五岁就带着一直对他不离不弃的他爹留下的几个老人儿,开始在海上做买卖。
本来,他可以发展得更好的,就是他舍不下老娘,他老娘身体不好,他就从不出海超过三天,一个月也不出海一次,只要能维持能活,就不出海,在老娘身边尽孝。
一直到老娘过逝,守完了孝,才开始真正的好好做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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